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及本科专业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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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G022-0304000-2023-2038


各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学校决定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1. 评估对象

    2023年当年暂停招生或停止招生的专业、通过专业认证尚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迎接专业认证现场考察的专业外,所有专业均为评估对象,具体名单参见附件1

  2. 评估指标体系

    按照《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执行。

  3. 评估安排

  4. 自主上报评估时间(2023年1114日前)

    学院自主决定各专业参加评估的具体批次和时间,填写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上报至教务处。

  5. 专业自评准备(20241月19日前)

    各有关学院(部)需组织专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准确把握指标体系内涵和要求,在自评阶段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6. 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专业评估自评表》(附件4)。

  7. 参照《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专业评估支撑材料指导清单》(附件5),梳理和完善专业管理制度、执行标准、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记录文档等各类支撑材料和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实验实习报告等教学档案,形成各专业的支撑材料清单并完成材料准备。

  8. 支撑材料按照近3年为时限,即2021年、2022年、2023年;教学档案按照近1个学年为时限,即2022-2023学年。即时数据时间点定为20239月30日(新生数据时间定为2023年10月20日)。对于不参加本次专业评估,但仍有在校生的专业,也应按照要求梳理和准备教育教学档案及其它支撑材料。

  9. 学院互查(2024315日前)

    以开展学院互查的形式,促进各学院之间对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内涵的探讨、对材料准备工作的经验共享,从整体上提升专业评估自评准备工作的质量,为下一步专家进校评估打好基础。

    学院互查的内容为:自评表、专业评估支撑材料、教学档案等评估材料的准备情况,由学院自主组织,并报教务处备案(附件6)。

  10. 专家进校评估(2024年4月12日前)

  11. 以学院为单位组建专家组,对所属专业进行集中评估。至少提前一周确定考察时间,报教务处审核备案(附件7)。

    专家组构成:原则上每个专业5人,全部为校外专家,应由企业专家(至少1名)、学科专家和资深教学管理人员等组成,学院统筹安排进校专家人数。

  12. 专家实地考察应邀请联系本学院的校领导参加,考察当天日程安排可参考附件8考察方式包括听取专业建设情况汇报、调阅相关教学资料、召开座谈会及实验室考察等。专家组根据现场考察情况进行评估,填写评估专家用表(附件9),形成书面意见和建议。

  13. 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按时间节点要求,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章)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OA,均以学院为单位提交

  14. XXXX学院专业拟参评时间表(附件3):2023年1114日前

  15. 专业评估自评表(附件4)、XXXX学院互查简况表(附件6):20243月15日前

  16. 各学院专家组名单(附件7)、考察日程安排表(附件8),应在专家进校日期前一周上报。

  17. 《专家现场考察意见表》(附件9-表6)复印件:2024年4月19日前。

     

    工作联系人:许莹,行政楼142室

          话:60873412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