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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索取号:G022-0601000-2023-2046


根据《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导师、专家组的作用,采取“申请-考核”选拔机制,科学选拔人才,着重对申请人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按照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研究生院负责牵头成立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由当年具备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组成,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考核专家组确定申请人遴选及综合考核的学术评价标准,并负责对申请人进行学术评价和综合考核,作出考核成绩,提交至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和学校实际情况,成立疫情防控与技术保障等专项工作小组,确保学校博士入学综合考核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要求。

4.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中123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中123的要求;

2)本校在读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已完成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潜力,获得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

三、选拔标准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全面衡量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成果、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等方面,选拔思想政治素质高、科研能力强、创新能力和学术能力拔尖的创新型人才。

四、申请程序和申请材料

1. 申请程序

申请人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博士报名系统(https://yz.chsi.com.cn/)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1210-2023510日。报名费免缴。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邮寄或送交报名材料至报考学院(邮寄地址附后)。考生请在研究生院网站挂出招生导师名单后与报考学院联系,填报意向导师。

2. 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复试时携带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复试时携带原件。

4)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申请博士研究生相关科研成果,包含但不限于:已获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学术获奖、外语水平(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等)等证明材料。

9)《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不实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简况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等表格下载地址为:gs.sit.edu.cn,至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申请人必须保证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规定,学院对申请人学籍学历材料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形式审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查。

六、初审遴选

1.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和报考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对申请人思想品德、学术成果、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做出评价(占比50%),导师(组)对申请人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占比50%),满分100分,初审遴选成绩高于80分方可进入综合考核。

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直接不予通过:

1)考生思想政治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2)弄虚作假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七、综合考核

由考核专家组进行考核,考核科目包括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

1. 专业测试主要考察专业外语水平及专业综合能力,由考核专家组现场抽取1份试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答题,考核专家组进行打分,满分100分。

2. 综合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综合等。专业综合考核主要考查候选人的学术背景、专业基础、知识结构、研究能力等,满分100分。每位专家对考生独立打分,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按平均分计算。

3.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 =专业测试×40%+综合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

4.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审遴选成绩*30%+综合成绩*70%

八、录取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方向及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

1. 按总成绩高低排名,结合当年学科招生计划依序录取。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3.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所有录取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学费及资助

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在学习年限内,学费每生10000/每年。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为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在学制修业年限内提供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博士生三助津贴等。具体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及时公布综合考核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涉及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2.本细则经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执行。若与上级相关文件的条款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

十二、材料邮寄地址

香料香精化妆品学部邮寄材料地址

收件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香料香精化妆品学部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第三学科楼D407

联系人:班老师

手机:137 0166 8420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邮寄材料地址

收件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第三学科楼C320

联系人:司老师

手机:150 2194 169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邮寄材料地址

收件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第七学科楼B422

联系人:宗老师

手机:18101713386

 

十三、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

  邮政编码:201418

  联系部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院

  部门主页:http://gs.sit.edu.cn/

  电子邮箱:yz10259@126.com

  招办电话:02160873067(程老师)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