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转型发展步伐,建设创新型城市,积极实施《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现开展第十八届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技创业杯”奖的评选活动。其宗旨是:鼓励创新,支持创业,培养和造就创新人才,探索多样化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大学生创造发明和科研实践能力;表彰优秀发明创新项目与创业者。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推荐要求
1、推荐范围
凡是本市高校及科研院所在读学生(包括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专科生),在科研、开发及发明创造实践中完成的具有市场及商业化前景的优秀发明与创新科技项目,均属推荐范围。重点推荐高校及科研院所在读三、四年级本科生及研究生完成的发明与创新科技项目,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2、推荐条件
被推荐的发明与创新科技项目必须具有三个特性:
1)新颖性:主要技术有实质性的发明与创新的特点;
2)先进性: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优于国内同类技术的水平;
3)实用性:项目具有实用价值和潜在应用的市场前景,有实施转化的可能性并适合学生创业。
3、推荐程序
工程创新学院将组织评委对学生申报的发明与创新科技项目进行选拔与初审,择优向上海发明协会推荐。
二、推荐材料
1、推荐材料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填报《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创杯”奖推荐表》(见附件1)。凡申报项目有创业意向,需同时填报《创新创业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附表,申请发明创新创业奖。
2)凡多人参加共同完成的科技项目,在上报推荐材料时应按在项目中的贡献大小依次排序,以第一完成人为主要申报人。
3)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能反映研究开发成果情况的技术报告、论文、验收文件、专利证书、专利申请书及说明书、检索查新报告、用户意见等材料的复印件。申报发明创新创业奖的项目,须附创业计划书。
2、推荐材料的报送
推荐表与附件的合订本2套,须加盖推荐学校公章,推荐表见附件1,请于
电子版推荐表于
三、奖项与服务
1、奖项设置:
(1)发明创新创业奖;
(2)发明创新奖(设一、二、三等);
(3)优秀组织者奖。
2、凡申请“发明创新创业奖”的项目,即可入驻创业苗圃,实践创业梦想,无须注册公司,即可享受3-6个月免费创业场地、基本办公设施,以及创业培训和辅导等预孵化服务,并有机会获得科技创业计划项目资金资助,项目实际创业可优先获得大学生创业基金的支持。
3、获“发明创新创业奖”的项目除将获得奖金外,项目实际创业可直接获得大学生创业基金、市创业中心分基金的天使基金投入,并享受6个月免费创业场地,免费财务代理记账以及房租减免、财税扶持、创业导师指导、知识产权托管、专业咨询服务等创业孵化支撑条件。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奖项目,本会将在上海发明网推介,积极做好宣传、转化等服务工作。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葛翔
联系电话:6087322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工程创新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