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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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按市教委人事处通知,2012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开始申报,请按照《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的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1]26号),组织所属部门的青年教师参加申报。

一、资助范围

12011312012531新进青年教师(在职在编人员);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博士后不在申请范围);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11以后出生)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道德,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乐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学风端正,治学严谨。

3、具有发展潜力,有投身教学、科研志向,将可以胜任本学科课程教学,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4、善于团结协作,已显示了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三、申报、审核程序

1、个人申请。先在本人院系预申报,各学院汇总后,65之前交人事处。

2、本次申报采用网上受理的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教师在市教委指定网站“上海教卫人才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shjwc.gov.cn/psssport/login.aspx)。.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注意填报流程与注意事项详见网上要求。用户名填写本人的项目编号,起始密码同为项目编号。项目编号及院系审核意见表在学院汇总名单后,将通过学校OA系统邮箱发给申请者。填写完毕一律用A4纸双面(正反面)打印二份,于615之前上交人事处。过时不交视作自动放弃。

3、教师所在部门指导申报,填写院系审核意见,部门签字、盖章后,各部门于615日之前将申报申请表与相应的电子文档一并交人事处。

四、资助经费和时间

1对“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入选者给予一次性科研启动资助经费(资助标准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授权学科专业目录划分,每人资助 3--5万元。)

2、资助期为两年。 

联系地址:奉贤校区行政楼231

联系电话:60873550

联系人:赵洪生

 

 

 

201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