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相关单位:
为推动学术讲座的积极开展,促进学术氛围的形成和教师专业水平的提升,提高学校教学和科研水平,培养学生创新意识
和职业能力。学校鼓励各研究生教学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活动,鼓励教师和科技人员开展学术讲座,相关通
知如下:
一、学术讲座的内容及要求:
1.服务于学校学科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拓宽学生专业知识面,传播专业领域前沿信息;
2.和本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讲座。
二、学术讲座者要求
1、校外专家学者;
2、校内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学科研人员;
3、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专业水平突出的中青年教师,经本人申请、部门审核推荐、研究生部批复后亦可举办学术讲座。
三、举办学术讲座的工作要求:
1、按照“统筹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学校学术讲座由研究生部统一规划及统筹管理,各组织部门负责具体承办。
2、学校鼓励各部门组织教师或外聘专家积极开展有意义、有价值的学术讲座。原则上要求研究生数较多的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每教学周组织学术讲座一次,其他硕士点所在学院每教学月组织讲座一次。
3、承办单位须提前3-5天通过张贴海报、宣传标语或网上公告、学校广播等形式公布消息,并做好场地安排、设施保障、环境布置等准备工作。
4、学术讲座时间每次一般为1小时左右,承办单位应认真组织学生和教师按时参加讲座,参加学术讲座的研究生人数不少于该学院研究生数的2/3,并安排相关人员负责讲座主持、现场管理。
5、原则上二级学院可将听讲座与研究生学习考核或评优相关联。
四、学术讲座费用
1、校外聘请专家的学术讲座每场授课费为800元;
2、校内教师举办的学术讲座每场授课费为400元;
3、承办单位在讲座进行中应认真记录出席人数、进行时间等情况,并将签到单、讲座照片及ppt课件作为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研究生部存档,并作为发放授课费的依据。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学校计划和要求,结合专业实际,优先鼓励校内专家进行学术讲座,制定本部门学术讲座的4月份计划,并填报《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术讲座计划表》(附表1),于4月2日12点前将电子版发送研究生部俞红卫。
特此通知。
附件:学术讲座计划汇总表
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