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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了建立与完善研究生培养的质量监督和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现决定开展2013年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评选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评选为201191日至2012831日期间获得硕士学位(含专业学位)论文。

二、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推荐表(样式见附件1)、作者简况表(样式见附件2)、证明材料各1份,以及单位推荐汇总表(样式见附件3)。

2、证明材料请按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顺序排列,单独装订,不要封皮。该证明材料仅供备案使用,不随学位论文送审。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3、电子材料: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推荐表(WORD格式)、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简况表汇总数据库(DBF格式,见附件4)。

4、、报送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得申报。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5、申报材料由导师填写并于2013830前交研究生部,研究生部汇总统一上报上海市学位办。

联系人:方曦;联系电话:60873568

 附件

 

附件:1.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推荐表

      2.作者简况表

      3.单位推荐汇总表(由研究生部汇总)

      4.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简况表数据库说明

      5.学位论文中文摘要格式

 

 

                                 研究生部

                             2013年5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