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沪教委人〔2013〕43号)精神,经专家评审,拟推荐胡大超同志为我校2013年度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公示时间为6月9日至6月13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并实名向人事处反映。联系人:陈浩淼(行政楼231室)
联系电话:60873550
人事处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