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应院研【2012】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13年下半年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据《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附件1),凡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须填报《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或《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3)。
二、具体的二级学科设置按《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授予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设置方案》(附件4)。
三、纸质版材料于
附件: 1、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3、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用于具有博士导师资格的教师)
4、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授予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设置方案
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