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区(县)教育系统及直属单位工会、妇委会:
为进一步倡导男女两性和谐发展,积极引领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共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将以“携手共圆中国梦”为主题,组织开展第九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本市教育系统工作、婚龄在10年以上的夫妻。
二、评选条件
1、尊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
2、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参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在本单位、教育系统乃至全市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夫妻平等,携手共进;互帮互学,和谐发展。
4、尊老爱幼,文明健康;家庭幸福,邻里和睦。
三、评选方法
1、以高校、区(县)及直属基层为申报单位,每单位按评选条件原则上推荐一对夫妻参加评选。夫妻不在同一单位的,以女方所在单位推荐为主。
2、各单位于
3、评委会由市教卫党委、市教委有关领导和市教育工会、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组成。评委会12月下旬对推荐材料进行评议、审核,确定35对“模范佳侣”候选人,于
四、奖励办法
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将于2014年“三八”节召开表彰会,对被评选为模范佳侣的夫妇授予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称号,并颁发证书、奖品,举行表彰活动。
附件: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表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
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表
编号:
姓 名 | 年龄 | 工作单位及部门 | 职务 | 职称 | 电话 | ||||||
妻子: | | | | | | ||||||
丈夫: | | | | | | ||||||
家庭地址 | | 电话 | | 邮编 | | ||||||
家庭其他成员:子女 人,父母 人,其他 人,共 人 | 婚龄 | 年 | |||||||||
主要荣誉称号及获奖项目(详细事迹附后) | |||||||||||
妻子: | 丈夫: | ||||||||||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
工 会 | (盖章) 2013年 月 日 | 妇 委 会 |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