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市教委和宝钢基金会的通知,今年宝钢非评审学校获奖学生全市总计12名(比往年减少了一半),实行差额申报。为做好相关评审上报工作,现就我校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候选人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本、专科生申报宝钢奖,原则上应是我校2014年度第四届“校长奖”入围奖获奖学生(不含毕业班);研究生申报宝钢奖,原则上应是我校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不含毕业班)。
二、评选原则及评审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选中要注重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3、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填写《宝钢优秀学生评审表》[请附相关获奖证明材料(表格可附件下载)]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大学生评奖委员会讨论评选出我校候选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各1人)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上报上海市教委,参加全市评审。
4、公示无异议的候选学生,必须在宝钢教育基金会网上申报系统完成宝钢优秀学生奖的申报工作,并将《评审表》用A4纸正反两面下载打印成书面材料(贴好1寸报名照),签名盖章后由学校报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生处。另还需附彩色免冠2寸证件照一张。
操作路径:网上申报(教育网)→密码登录→申报学生奖(新增)→优秀学生奖→文字输入→下载打印
《评审表》中“主要事迹”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被推荐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包括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等内容。
《评审表》中“学校综合评价意见”一栏须由所在学院写明对候选学生准确、全面的评价性意见,并由学院领导亲自签名(不能用签名章),同时加盖学院公章。
《评审表》中“推荐学校意见”、“上海市教委评审组意见”、“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意见”不填。
三、时间安排
1、6月20日,资助中心通知挂校园网主页、学生OA;
2、6月25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完成申请;
3、6月26日,学院将审核通过的初选候选人《评审表》及证明材料一份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材料送:学生活动中心210、电子稿发:兰书琴OA)、资助中心汇总后,发大学生评奖委员会评审;
4、7月1日前,大学生评奖委员会完成评审;
5、7月1日-7日,候选人全校公示。
6、7月11日前,候选人完成上报材料的各级流程;资助中心完成向市教委报送申报学生材料。
四、其它
宝钢教育基金会网址www.bsef.baosteel.com,相关宣传材料可自行上网查阅。
联系人:兰书琴 联系电话:6087302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