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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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部分国定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部分国定假日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1日至3日放假(具体安排已另行通知)。

二、清明节:43日至5日放假调休。

三、劳动节:51日至5日放假调休。425日(星期日)、58日(星期六)上班,其中:

1.教学安排:425日上54日(星期二)的课,57日(星期五)上55日(星期三)的课,58日(星期六)上57日(星期五)的课。

2.班车调整:425日、57日按周一至周四的班车时刻表执行;58日按周五的班车时刻表执行。

四、端午节:612日至14日放假。

五、中秋节:9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918日(星期六)上班,其中:

1.教学安排:917日(星期五)上920日(星期一)的课,918日(星期六)上917日(星期五)的课。

2.班车调整:917日按周一至周四的班车时刻表执行;918日按周五的班车时刻表执行。

六、国庆节: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926日(星期日)、109日(星期六)上班,其中:

1.教学安排:926日(星期日)上106日(星期三)的课,108日(星期五)上107日(星期四)的课,109日(星期六)上108日(星期五)的课。

2.班车调整:926日、108日按周一至周四的班车时刻表执行;109日按周五的班车时刻表执行。

因放假缺失的课时由任课教师自行补足。

如因疫情等其他原因导致需要调整以上时间安排,学校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实际做出相应调整,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校长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后勤保障与服务中心 安全保卫处

202012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