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规定要求和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14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4]22号)的文件精神,确保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进行,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管理下进行,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落实具体工作,考试考务工作由教务处、招生办公室人员组成的考务办负责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察。
二、“专升本”招生考试属于国家高校入学考试,所有参与“专升本”招生考试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循纪律要求和保密规定,签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责任承诺书》。在命题、印刷、监考、阅卷等环节中,必须关闭或上交无线网络及通讯设备,避免泄露相关信息。
三、关于“专升本”考试的命题教师、阅卷教师库的建立
1、二级学院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5年“专升本”命题教师、阅卷教师推荐要求》按1—2倍进行推荐,建立命题教师、阅卷教师库。
2、命题教师、阅卷教师具有下列情况时应主动提出回避:单独或联合辅导过参加当年我校“专升本”考试的考生,或主要亲属(指本人的子女、本人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本人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中有人报考我校“专升本”专业。
3、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从命题教师库中按每门考试科目随机抽取2位命题教师,并直接通知本人。
4、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从阅卷教师库中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阅卷教师,并直接通知本人。
四、关于“专升本”考试的命题与试卷印刷
1、2位命题教师需严格根据考试大纲分别独立命题二套,并于考前2个工作日将试卷、试卷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分别密封后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存入保密室。
2、考试前一天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从四套试卷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正式考试试卷进行印刷。
3、印刷前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文印人员重申保密规定,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控试卷印刷全过程。
4、试卷印刷结束后,试卷、原稿当即密封,销毁印刷过程中的废卷。
5、密封后的试卷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处和保卫处共同负责放入试卷保密室进行保管。
五、关于“专升本”考试的考场
1、“专升本”考试区域应予以封闭。
2、考场原则上使用标准化考场,启动屏蔽装置和监控系统,学生进入考场大楼时使用金属探测仪,严禁学生把无线通讯设备带入考场。
六、关于“专升本”考试的监考
1、监考人员由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担任,工作责任心强,做事认真,没有主要亲属(指本人的子女、本人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本人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报考学校当年“专升本”专业,未单独或联合辅导过参加2015年学校“专升本”考试的考生。
2、参与监考教师不得同时参与阅卷。
3、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考试前负责召开监考、阅卷及其他考务人员动员会,宣讲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进行监考、发卷、收卷、装订试卷等业务培训。
4、考试开始前1小时,由考务负责人、监察处及保卫处人员共同进入试卷保密室,护送试卷至考务办公室。
5、考试开始前45分钟,监考教师至考务办公室领取工具袋(内含门贴,座贴、考场记录单等相关考试用品)进入教室开始布置考场。
6、考试开始前20分钟,2名监考教师共同至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7、考试开始前15分钟,监考教师持《上海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考生签到表》,核对考生准考证、身份证信息准确无误后由考生签名、并允许考生入场,监考教师监督考生按指定座位就坐。
8、考试开始前5分钟,监考教师宣读考场纪律、考试科目时间表、监考人员职责、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录、举报电话等,并在考生的监督下拆封试卷,清点无误后发放试卷。
9、考试开始后15分钟,监考教师应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10、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每门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场时须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夹在试卷内)一并交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走。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11、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安坐在原位,等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答卷后,方可离场。
12、监考教师须填写好考场记录单,由两位监考教师共同将试卷送考务办公室,经检查无误后进行试卷装订密封,装订密封后交考务办公室。
七、关于“专升本”考试的阅卷与登分
1、考试当天,阅卷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考务办报到。
2、考试结束后在考务办组织下进入指定阅卷室进行阅卷。
3、每门科目至少由2位阅卷教师进行阅卷,对于量大的试卷也可采用流水作业方式阅卷。
4、阅卷过程中,试卷不准揭封。在阅卷中若有修改,阅卷教师须在修改处签字。
5、阅卷完毕,复核无误,方可拆开密封线进行登分。
6、登分单经复核无误,由2位阅卷教师签字后交招生工作办公室。试卷经密封并由阅卷教师签字后交招生工作办公室保存备查。
7、艺术类、建筑类考试的阅卷方式:
(1)考务办先将画卷反面名字折叠密封,并在画卷正面编号。
(2)阅卷教师禁止翻看学生姓名,以保证成绩的客观与公正。
(3)阅卷由5名阅卷教师组成,阅卷时先独立进行分档,分档采用1、2、3、4、5五个档次,取5位阅卷教师的平均档为该试卷的档次,按下列平均档区间来划分档次。
平均档区间 | 1-1.4 | 1.5-2.4 | 2.5-3.4 | 3.5-4.4 | 4.5-5 |
归入档次 | 1 | 2 | 3 | 4 | 5 |
(4)分档结束后,阅卷教师将分档表交评分工作人员,计算平均档后将试卷从1档至5档依次展开同一档次的试卷,阅卷教师根据档次进行独立打分。
(5)阅卷教师根据试卷的档次严格在分档范围内进行独立评分,档次与分值关系如下:
档次 | 1 | 2 | 3 | 4 | 5 |
分值 | 100-90 | 89-80 | 79-70 | 69-60 | 59及以下 |
(6)阅卷结束后,五位阅卷教师将签名后的评分表交评分工作人员。
八、关于“专升本”考试的成绩复核
考生对自己的考试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向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出查分要求。招生办公室提请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进行成绩复核,并把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学校只核查漏改、漏统、错统部分,宽严不查。
九、“专升本”招生专业所属的二级学院不得举办与考试科目相关的任何形式考前辅导班。凡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相关学院领导的责任。
十、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5年“专升本”命题教师、阅卷教师推荐要求
2、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5年“专升本”命题教师、阅卷教师推荐表
3、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责任承诺书
版权所有: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邮编:20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