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助学金的申请流程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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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首届)“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取号:G022-0907000-2018-3501


为了迎接我校64周年校庆,鼓励广大同学养成学术志趣、提升学术能力、恪守学术道德,营造“本科水平、技术特长”的文化氛围,学校拟在全校学生中开展首届“学术之星”评选活动,通过评选学术先进典型,发挥朋辈榜样引领作用,营造良好学术氛围。为更好地推进评选工作,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与条件

(一) 必须为具有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应具备优秀学术素养与高尚品德,并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期间取得突出学术成果。

(三)学习阶段未出现课程考核不合格、受校纪校规处分等各类不适合参评本项荣誉的负面情况。

(四)以下条件作为重要的评选参考依据:

1、专科生、本科生: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高质量的专业论文(申请人为学生第一作者)或至少获得1项发明专利(申请人为学生第一作者)。

2、研究生:在SCI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高质量的专业论文(申请人为学生第一作者) 或至少获得2项发明专利(申请人为学生第一作者)。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符合以上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评,并按要求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详见附件1)。

书面纸质版申请材料(附件1)要求提交1份,附件需经申请人签名、导师签字、院系盖章,并于2018年4月15日前提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08室;相应的电子版申请材料需发送至邮箱:sitqcw@163.com 

  申请材料提交说明请见附件2。

三、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术之星”评选活动将于4月中旬进行。根据评选工作计划,初步的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4月4日至4月13日,报名申请及材料审查阶段;

 4月13日至4月20日,评审阶段。按“理工类”、人文社科类”分二个组别进行匿名专家会评,推选出若干名“学术之星”人选,并予以公示。

四、荣誉及奖励形式

  获奖者将被授予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术之星”荣誉称号。学校为每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其他事项

  在评选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惑,均可与组委会以下人员联系:

    袁凌杰  60873251

    强成文  60873251

 

 

1、附件1: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首届)“学术之星”评选申请表

2、附件2:申请参评材料提交说明

3、附件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首届)“学术之星”申请人信息汇总表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