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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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举办首届“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上应学〔2018〕27号)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文

 

 

上应学〔2018〕27号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举办首届“学术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了迎接我校64周年校庆,鼓励广大同学养成学术志趣、提升学术能力、恪守学术道德,营造“本科水平、技术特长”的文化氛围,学校拟在全校学生中开展首届“学术之星”评选活动,通过评选学术先进典型,发挥朋辈榜样引领作用,营造良好学术氛围。为更好地推进评选工作,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与条件

(一)必须为具有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应具备优秀学术素养与高尚品德,并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期间取得突出学术成果。

(三)学习阶段未出现课程考核不合格、受校纪校规处分等各类不适合参评本项荣誉的负面情况。

(四)以下条件作为重要的评选参考依据:

1.专科生、本科生: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高质量的专业论文(申请人为学生第一作者)或至少获得1项发明专利(申请人为学生第一作者)。

2.研究生:在SCI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高质量的专业论文(申请人为学生第一作者)或至少获得2项发明专利(申请人为学生第一作者)。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符合以上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评,并按要求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详见附件1)。

书面纸质版申请材料(附件1)要求提交1份,附件需经申请人签名、导师签字、院系盖章,并于2018年4月17日前提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08室;相应的电子版申请材料需发送至邮箱:sitqcw@163.com

申请材料提交说明请见附件2。

三、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术之星”评选活动将于4月中旬进行。根据评选工作计划,初步的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4月9日至4月18日,报名申请及材料审查阶段;

4月19日至4月30日,评审阶段。按“理工类”、人文社科类”分二个组别进行匿名专家会评,推选出若干名“学术之星”人选,并予以公示。

四、荣誉及奖励形式

获奖者将被授予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术之星”荣誉称号。学校为每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其他事项

在评选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惑,均可与组委会以下人员联系:

袁凌杰  60873251

强成文  60873251

 

附件:1.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首届)“学术之星”评选申请表

         2.申请参评材料提交说明
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首届)“学术之星”申请人信息汇总表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18年 4月 9日

 

  

  

附件1: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首届)“学术之星”评选申请表.docx

附件2:申请参评材料提交说明.docx

附件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首届)“学术之星”申请人信息汇总表.xls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