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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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选的通知(上应学〔2018〕128号)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文

 

 

上应学〔2018〕128号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

“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

    为大力推进我校学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努力进取的良好学习氛围,进一步发挥学习积极分子在学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选活动。

一、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定量考评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确保评选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选对象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全日制在读本(专)科生(除2018级新生(含专升本)外)。

三、评选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102310月26日)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全校“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选工作的宣传力度,将全校“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比工作方案宣传到班,召开专题班会进行宣传动员,充分发动广大学生参与该项评选活动。

   (二)申报评选阶段(102411月3

    10月24日至11月3日,学院对学生“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申报表进行初选,推荐本学院的“学习标兵”和“学习型寝室”,根据本学院学生数占全校学生总人数的比例指标,确定参选数量并排序后113日下午15:00前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学生处208室(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强成文OA,联系电话:60873251并推荐1个最能代表本学院的“学习标兵”和1个“学习型寝室”参加易班网络投票评选

   (二)评审表彰阶段(117-11月9日

117-11月9日,学校组织评审“学习标兵”和“学习型寝室”。评审结果将在信息门户“学生首页”处、“上应微学工” 、易班网页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将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奖励。

四、“我最喜爱的‘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网络投票评选

(一)评选阶段(11月14日至11月22日)

     11月14日至11月22日,针对各学院推荐1个 “学习标兵”和1个“学习型寝室”开展“我最喜爱的‘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易班网络投票评选活动。

全校易班师生用户从各学院推荐的16个“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中,投票选出10个“我最喜爱的‘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审结果将在信息门户“学生首页”处、“上应微学工” 、易班网页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将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奖励。

(二)宣传阶段

主要在全校各社区中全面铺开进行,由各社区工作站组织形式各异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榜样力量的示范激励效应。

五、工作职责

(一)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起草评选工作方案、评选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负责下发评选活动的通知,从校级层面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做好初评申报材料的整理、归档及评审委员会的会务及评分整理工作。

(二)各学院:负责做好本学院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负责做好评审推荐工作;组织好班导师、任课教师对参评学生个人与学生寝室的评价打分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选工作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将为创建良好的班风班貌与宿舍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及生活习惯等起到重要助推作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全校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2018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选工作。

 

附件:1.2018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选条例

2.2018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选细则

3.2018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标兵”申请表

4.2018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型寝室”申请表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18年10月24日

 

 

附件1  2018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选条例.docx

附件2  2018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分细则.docx

附件3  2018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标兵”申请表.docx  

附件4  2018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型寝室”申请表.docx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1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