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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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依法治校年度报告

G022-0817000-2021-2023


2018年9月,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启动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在创建过程中,学校把“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作为提高学校治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和抓手,通过对全校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废、改、立、释,努力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广泛开展普法教育、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学校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示范校创建期间,学校新发布、修改和废止各类规章制度共329个,形成规章制度汇编(学校层面)348个、规章制度汇编(学院层面)462个。学校以“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作为治理能力提升的有力载体,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形成了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学校被认定为第二批“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2016-2020年)。

一、工作方法与经验

(一)组织领导

学校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被列入学校2019年度三大重点任务之一。创建以来,学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校长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学校将依法治校理念融入到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并纳入学校年度专项考核;校领导带队先后赴复旦、财大等兄弟高校专题调研依法治校工作,校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依法治校,举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动员会,2014年成立政策与法规研究室(2017年改为规划与政策法规研究室、2020年改为发展规划处并与校办合署办公),聘用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签订等日常民事行为、采购及招投标、基础建设等专项工作、“三重一大”决策、依法治校制度建设、法律文书的撰写及审查、处理诉讼及非诉纠纷、开展普法活动等)。

(二)建章立制

为使校内规章制度与章程相配套,学校已形成了较为规范的立、改、废流程,涵盖意见征询机制、合法合规审查机制。在校园网、信息公开网等发布了《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章程》及其制定说明,并在校园网主页、微信、微博等平台对章程进行宣传、解读。印制章程1000册,分发到各学院和部门,组织师生学习。《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党政工作要点》等文件充分考虑章程要求推进实施;《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办法》对学校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流程以及制度管理部门都作了明确规定。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办法(试行)》(上应委〔2019〕23号)要求,学校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一般包括起草、审核、决定、公布、解释、监督等。

(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1.决策机制:学校明确界定校内各类事务的决策权,建立了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术委员会、理事会等各类决策机构,并用规章制度明确各类决策机构的职权;同时突出征求意见制度、公示等监督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2.两级管理:学校通过制定总体规划与发展目标、建立规章制度、优化资源配置、任免干部、检查实施过程、考核部门绩效、筹措与分配资金等对二级学院实施管理。二级学院在学校的宏观调控下,行使学校赋予的人财物等支配权,履行学校赋予的职责,承担相应的义务,对本学院的办学绩效负责。学校制定两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共14个, 如《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校院两级管理的若干意见》、《海应用技术大学二级单位贯彻“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等。

3.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积极组织和动员教职工参与到学校改革和发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等。制定《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教代会每年召开1次会议。

4.学术组织建设:学校相继设立了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指导、学术道德等专门委员会;二级学院设置学术分委员会;制定《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术委员会规程》《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各专门委员会和学术分委员会根据章程和法律规定、学术委员会的授权及各自规程开展工作,向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5.其他民主参与情况:2016年学校成立了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主要包括上海教育综合改革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学校所在区政府领导和学校特色优势学科专业所在行业企业专家等,50%来源于行业企业专家。学校聘请了行业专家参加校院两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制定适应行业企业发展需求的专业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通过召开校企合作会议、共建产业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等学科科研平台等形式,深入了解企业的用人导向和技术方向。学校设有工会、共青团、妇联、学生会、校友会理事会、民主党派等其他组织。

(四)依法依规办学

1.招生监督工作: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和完善了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实施纪委监察机构对招生录取过程全程监察。成立(调整)招生领导小组、成立招生监察小组、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及监察小组、严格执行《全日制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完善了由信访办、招生办和监察处共同参与的招生信访工作机制,招生录取期间监督电话全程开通,明确专人负责招生监察的接待、来访和咨询等工作,对考生与家长反映的招生问题,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认真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阳光工程”各项政策全面落实

2.教育教学工作:学校设有4个本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已获得教育部资格认定,2018、2019年、2020年分别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2021年评估正在进行中)。学校对所有在校内举办的非学历教育和培训实行统一管理,并修订了《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非学历教育和培训管理办法》,明确了办班的部门范围、审批程序、招生宣传、教学管理、证书发放、合作办学、经费管理等内容。

3.科研管理工作:学校先后制定了学术评价、学术纠纷、科技成果报奖培育、科研奖励办法、横(纵)向经费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规章制度。

4.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学校先后制定了学术评价、学术纠纷、科技成果报奖培育、科研奖励办法、横(纵)向经费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规章制度。

5.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信息公开和依法治校开展,学校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校长办公室作为学校信息公开的主要责任部门、形成信息公开具体的机制和工作方案。全校主动公开信息累计达万余条/学年。

(五)依法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了涉及教师职务职称评聘、继续教育、评奖评优、学术不端、惩戒措施等方面的标准及制度;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不断增加教学、科研等经费投入,奖励教学和科研成果,支持和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学术文化交流活动;落实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教师通过教代会、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等,能够广泛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制定。教务处、科技处、资产处、人事处经常性就聘期岗位聘任及考核办法、教学质量管理、科研经费管理、采购管理等制度和政策对教师进行详细解读。学校设有教师申诉委员会,对教师与学校发生的纠纷或意见进行协调,做出申诉结论或者调解意见。

(六)依法保障学生权益

学校通过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修订专业教学计划,加强教学质量监督,切实提升教学效果。不断增加教学设施、奖学金、图书等经费投入,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学校设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及申诉规则,学生在获得处分前有陈述与申辩的机会,学校允许学生聘请代理人参加申诉,明确处分的期限与后果;学校设有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留学生管理办公室等为学生提供援助及服务的相关机构;学校购买以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校方综合责任险为核心的校园保险。

(七)纠纷解决机制

学校建立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各种争议解决机制。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的党组织为基层调解组织。设置学生申诉委员会和教职工校内申诉暂行办法,办公室分别设在信访办和校工会,主要接收、处理教工和学生申诉事宜。学校另外设立双周校领导接待日等活动,听取师生意见。

(八)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教职工法律素养提升:分层分类、全员参与、校内外结合开展教师普法教育。学校层面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如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细则,上下联动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召开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主题培训会、人事人才制度解读会、资产采购制度解读会等;整合资源搭建教师普法学习平台,搭建明德讲坛、教师沙龙以及中青年骨干教师平台,进一步推进法制教育的聚集点以及覆盖面。校长办公室邀请法律资深专家,开展民法典普法专题讲座。围绕垃圾分类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后勤保障处、离退休党委举行《垃圾分类条例》学习辅导,在校园内外分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积极践行垃圾分类。

2.学生普法教育:学校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高度重视法律模块教学。在“形势与政策”课中注重专题教学,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开设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和党的领导、意识形态和国家安全、全球治理和中国方案等讲座,在每年的入学教育活动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校规校纪的教育活动。多次开展普法教育讲座,通过辩论赛、宪法日主题宣传等活动宣传法律知识。

三、特色与创新

(一)建立制度审查机制,确保建章立制有法可依

学校制定了《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办法》,对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从起草、审核、决定、公布、解释、监督,再到制定、修订和废止规章制度流程及规章制度管理部门职责都作了明确规定,形成规范的废、改、立的规范流程,以及意见征询机制、合法合规审查机制。

(二)健全两级管理制度,激发二级单位办学活力

学校通过制定总体规划和发展目标、建立规章制度、优化资源配置、筹措与分配资金等,实施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完善两级管理的系列制度。按照两级管理的有关要求,在人、财、物等方面赋予二级学院相应的管理和使用权力,尤其凸显二级学院在年度教师绩效分配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总量配额,学院自主”的原则,各学院在学校的宏观调控下,行使人、财、物等支配权,对本学院的办学绩效负责。

(三)完善制度体系,探索组织体制创新模式

学校以应用型学科为支撑,以技术创新为导向,以协同创新、产教融合为路径,努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应用创新型大学。学校基于构建学校、政府、社会共生共享的协同治理关系,成立由行业企业参与的理事会,聘请行业专家参加校院两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形成多方参与的治理结构。学校与政府和企业深度合作,成立东方美谷研究院、知识产权管理研究中心等实体化研究院,进行组织体制创新。

(四)深化产学研合作机制,不断提升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

1.健全应用型科研及其成果转化的制度体系。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应用型科研推进及激励体系、应用型科研人员和项目分类评价体系、应用型成果转移转化评价及激励体系、以及应用型科研诚信监督及评价体系,为解决企业重大关键问题和应用型科研成果转化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2.完善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机制。促进校内外办学资源汇聚交融,推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通过校企合作共建、定向招生专业等多种形式探索建立“校务委员会+各企业学院”管理机制,深入推动校企协同办学、协同育人和协调创新,逐步建成内外融合的开放式生态网络运行机制。

3.探索新型合作关系。共建产业研究院、工程技术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型产业化创新平台,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对接+转化”模式;与上海市奉贤区等地方政府和企业,按一定股权建立了上海东方美谷产业研究院等实体化运行的法人机构;与浙江省金华市等 30 多个地方政府合作建立了多个技术转移中心。

(五)深化多元治理结构,不断推进大学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

依法完善具有学校自身特色的章程,突显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将二级学院的党组织设置、职责和党政联席会议等写入章程,强调师德师风、校风学风等,加强对制度建设的统筹规划,健全学术委员会、教代会、理事会、学生自我管理、开放式网络运行等制度。

主动引入多元参与学校治理,理事会、校院两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多元共建产业学院,立足产学研一体化打造人才培养新生态模式,使其成为落实“学生中心、成果导向和持续改进”教育理念的重要载体,充实理论教学、做实实践教学的资源基地,面向企业需求、合作开发新技术的协同创新平台,成为产教融合真实案例。

四、对今后学校依法治校的展望

展望未来,学校将积极对照中央、上海市的要求,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工作“四个放在”的要求,继续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作为我校推进上应之治的有力载体,继续加强依法治校组织领导、依法规范办学活动等,切实依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继续加大依法治校宣传力度;继续加强制度解释,使教职工进一步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将法治作为学校办学治校的重要理念,以强化学校治理体系建设,提高治理能力为目标来切实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从而为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应用创新型大学提供坚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