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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对外服务内容与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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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档案

1、学校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查阅本部门的档案材料;若查阅、摘录、复制其它部门的档案,则需经立卷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2、外单位组织或个人查阅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或个人有效证件,并征得相关部门或个人同意后,才能给予查阅。借阅完毕须填写《借阅登记表》。

3、历届毕业生进行学历认证需带好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前来办理。

地点:图书馆A1009室(4号电梯直达)

电话:60873502(传真)或60873504

二、学生档案

学生外调与政审: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

入学通知书的复印须凭学生本人的学生证,其他材料的复印须征得所在学院的同意,并加盖印章。

公证材料、借阅学生档案须出具所在学院的借阅证明、填写借阅单(告知学号、姓名、班级),并按时归还。

地点:图书馆A1006室(4号电梯直达)

电话:60873505

三、人事档案

1、查阅人事档案须凭《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经档案馆领导和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2、外单位查阅人事档案,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在填写《借阅登记表》后方能查阅。

3、人事档案须在专门的阅档室内查阅,不能私自拆装、涂改、复印、拍照。

地点:图书馆A1011室(4号电梯直达)

电话:6087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