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依据德智体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专业录取时志愿优先,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下,文科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理科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 2、投档比例不超过105%的省市,在我校招生计划满足且本人服从调剂的前提下,学校承诺进档不退。
3、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口试成绩C级(含)以上、高考英语成绩100分(含)以上(满分150分)。德语专业:要求英语或德语口试成绩C级(含)以上、高考英语或德语成绩95分(含)以上(满分150分)。外省市外语口试不作要求。
4、我校2016招生专业中,有七个学院实行大类招生,具体如下:
招生大类
| 备注
| 材料类
| 含材料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材料物理专业
| 机械类
| 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
| 电气类
| 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 计算机类
| 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
| 工商管理类
| (经济学、管理学类)含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
| 公共管理类
| 含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 化工与制药类
| (工学、理学类)含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专业
| 学生入学第一学年无专业身份,第一学年末在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然后按照学生入学时的高考成绩、第一学年成绩和综合表现,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按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
5、艺术类专业招生:
(1)上海市美术与设计学类考生,录取不分文理,专业和文化成绩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本科外语单科成绩50分(含)以上。同分情况下,先参考美术专业总分,依次再参考外语、语文成绩。
(2)上海考生以下两种情况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按合成总分同时排序。
① 取得上海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50分(含)以上。
② 专业成绩达到上海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前150名,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外语单科不限。
成绩计算方法:
合成总分 =
| 专业成绩
| ×50+
| 高考文化投档成绩
| ×50
| 专业满分
| 高考文化满分
| (3)外省市美术与设计类投档录取若有统一折算方法,则按其折算总分高低排序录取,否则按我校合成总分排序录取。
6、空中乘务专业招生:
(1)参加秋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上海考生,需取得学校面试合格和体检合格通知单,且外语单科成绩50分(含)以上,方可填报上海市高职提前批志愿。
(2)投档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参考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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