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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特殊教育(听力语言残疾)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试资格及测试结果

索取号:G022-0504000-2018-2632

发布日期:201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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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特殊教育(听力语言残疾)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试资格:

(1)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听力语言残疾考生;

(2)符合2013年普高招生报名资格 ,持有2013年高考报名号;符合上海市教委相关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 符合高校招生政审要求,政审由所在单位进行,市残联审核;

(4) 考生体检在考生所在区级以上医院进行,市残联审核;

(5) 考生必须能够生活自理,有独立学习、生活能力。

经招生办公室审核,符合特殊教育(听力语言残疾)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报名考试条件的考生共25人。

经考试筛选,最终录取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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