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文件
上应学〔2025〕126号
关于评选2025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最美辅导员”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及《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沪教〔2024〕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选树一批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深受学生欢迎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决定开展2025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最美辅导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最美辅导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审和最终解释工作。
组 长:王 瑛
副组长:袁 翔
成 员:
杨 明 杨瑞君 朱柳娟 张淑梅 胡晓钧 王晓琳
杨 军 姜 超 秦 凤 李 婉 陈 翔 魏 晋
秘 书:朱 晨
二、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铸魂育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效显著。
2.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辅导员事业,恪守职业规范,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做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深受师生广泛好评。
3.业务精湛,实绩突出。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创造性开展思政教育、班级建设、学业指导、帮困育人、心理辅导、生涯教育与教育指导等工作,所带班级班风学风优良,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明显,工作特色鲜明、成果可复制推广。
4.勤于钻研,勇于创新。积极参与辅导员工作研究,有相关论文、项目或工作总结成果,主动探索育人新途径新方法,熟练运用新媒体等手段开展工作,专业能力持续提升。
5.资格要求:2025年度辅导员考核优秀者可参与评选,采取自愿报名与学院(部)推荐相结合方式。智能技术学部推荐不超过3人;化工与能源技术学部、香料香精化妆品学部、城市建设与生态技术学部、经济与管理学院推荐不超过2人;材料技术学部、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推荐不超过1人,宁缺毋滥。学校将从所有推荐候选人中择优评选10人,授予“2025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最美辅导员”称号。
三、申报方式
1.学院(部)应严格按参评条件推选候选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2.材料报送:将加盖学院(部)公章的申报表、所带学生基本情况信息汇总表及事迹材料(标题为“XX 学院(部)辅导员XXX事迹材料”),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 208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及候选人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jpeg格式)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朱晨,文件标题统一为“XX学院(部)辅导员XXX事迹材料”。
3.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1)主要事迹需涵盖思想政治教育、班级建设、党团建设、学业指导、帮困育人、学生骨干培养、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自身专业化发展及科研创新等方面,内容详实、重点突出,篇幅控制在800字内。
(2)获奖、论文、项目等情况需附证书或佐证材料扫描件。
(3)学院(部)推荐意见需明确推荐原因,突出工作实绩,加盖学院(部)党组织公章。
四、评选程序及依据
1.应知应会测评+学情考核(占50%):
以2025年度辅导员考核中应知应会测评、学情考核的总成绩×50%计入总分。
2.风采展示(占50%):
展示方式:2分钟工作视频展示+3分钟脱稿主题演讲。
打分规则:评委会、全体辅导员结合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和辅导员工作业绩,根据现场展示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评委和全体辅导员填写选票,评委打分占35%,全体辅导员打分占65%。
评委每勾选一位候选人计10分,辅导员每勾选一位候选人计1分。
答辩总分计算公式为:
答辩总分=获选评委票数×10×35%+获选辅导员票数×1×65%
候选人总分=应知应会测评得分×30%+学情考核得分×20%+答辩总分×50%
3.公示及表彰:
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前10名授予 2025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最美辅导员”称号,学校颁发证书及物质奖励,公示发布于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信息公开网(公示期5个工作日)。
4.后期宣传:
获评者将通过学校官微、上应微学工、校园网主题网页等平台进行专题宣传。
五、时间安排
1.通知及申报提交:2025年12月17日—12月31日;
2.风采展示暨评审大会:2026年1月4日—1月15日;
3.公示、表彰及宣传:2026年1月16日—1月23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相关要求
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将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总结育人经验的重要契机,广泛动员、精心组织。2025年“最美辅导员”获评情况纳入2026年学院(部)学生工作考核及辅导员年度考核“育人成效”加分项。
附件: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最美辅导员”申报表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