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备战由教育部主办的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校拟于全校范围内征集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项目,举行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推荐优秀项目参加上海市选拔赛及全国大赛。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于2015年10月在吉林大学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竞赛组委会,统一领导和协调选拔赛的发动、组织、评审和协调工作。
组委会
组委会职务
| 姓名
| 职务/职称
|
主任
| 刘宇陆
| 校长
|
副主任
| 叶银忠
| 副校长
“三创”教育中心主任
|
副主任
| 张艳萍
| 副书记副校长
“三创”教育中心主任
|
委员
| 周小理
| 教务处处长
“三创”教育中心学科技能竞赛分中心负责人
|
委员
| 钱平
| 电气学院院长
创新学院院长
“三创”教育中心创新教育分中心负责人
|
委员
| 刘红军
| 人文学院院长
“三创”教育中心创意教育分中心负责人
|
委员
| 曾赛星
| 经管学院院长
“三创”教育中心创业教育分中心负责人
|
委员
| 林迅
| 艺术学院院长
“三创”教育中心创意教育分中心负责人
|
委员
| 张化
| 团委书记、学工部副部长
“三创”教育中心学科型社团分中心负责人
|
委员
| 翁德明
| 学工部副部长
|
委员
|
| 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学工副院长
|
组委会秘书处
主任:叶银忠
副主任:钱平、张化、肖立中、魏拴成
秘书:吴洪、陈雷、王青、张慧
三、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 “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对学生参赛团队、指导教师及组织单位进行评奖。具体设置如下:
学生参赛团队奖项设置:
一等奖:2 项,获得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首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创意大赛一等奖证书、奖品。
二等奖:3 项,获得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首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创意大赛二等奖证书、奖品。
三等奖:5项,获得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首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创意大赛三等奖证书、奖品。
学校将从获奖队伍中进行挑选,入围上海市复赛比赛。
指导教师奖项设置:
所指导参赛团队经组委会评审,获得入围上海市复赛资格即授予优秀指导教师证书及给予相应奖励。
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计入岗位考核、职称评定等。
组织单位奖项设置:
各学院参赛队伍情况、获奖情况将在全校进行公示。
由于该次大赛需要计算机学院和电气学院相关学科的技术支持,计算机学院与电气学院需积极发动教师参与指导,组委会将根据两个学院的指导情况设立专项优秀组织奖。
推荐的参赛团队2项以上获得进入上海市复赛资格的部门,可获得优秀组织奖。
竞赛组织为教学考核和辅导员考核的重要指标,本次比赛将计入年终教学考核与辅导员考核。
六、大赛安排
1、大赛宣传。2015年6月15日至7月10日。
2、大赛启动仪式。2015年7月中旬,启动大赛,讲解大赛主题,并进行“三创”工作室揭牌。
3、组织报名。2015年6月15日至7月10日,参赛团队填写《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选拔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并附项目申报书,递交至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学院按照申请要求审核、筛选、排序汇后(见附件2)推荐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作品电子版及汇总表于7月10日15:00前发送至xiaoyuansit@163.com;纸质版本一式两份同步递交至学生活动中心204)。
4、参赛辅导。2015年7月11日至7月31日,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团队进行指导,提升项目内容,并辅导完成网上申报(http://cy.ncss.org.cn/2015/)。
5、初赛选拔。2015年8月1日-8月7日,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选拔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并公布推荐参加上海市复赛的团队。
6、复赛作品的指导。2015年8月8日-8月31日,指导教师指导团队对作品进行提升。
7、复赛网上推荐。2015年9月1日,组委会完成优秀作品参加上海市复赛的网上推荐。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各学院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强领导,组成领导机构,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组织专门力量,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计算机学院和电气学院需专门组建指导教师团队,为各报名团队提供技术指导。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各学院和“三创”教育分中心在组织项目申报过程中,要把好质量关,把具有较好研究前景和具备一定创新性、可行性和实用性的项目推荐上来。要精心组织,有序推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增加竞赛透明度,保证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竞赛的顺利进行。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需充分利用互联网、海报、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此项工作,鼓励更多教师和学生参与进来,努力营造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良好氛围。
附件1-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选拔赛作品登记表
附件2-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选拔赛汇总表
附件3-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联系人:学科竞赛分中心 王青 60873415
学科型社团分中心 陈雷 60873068
创新教育分中心 吴洪 60873456
创业教育分中心 张慧 60873699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创意教育中心
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