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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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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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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销时间:星期一、星期三、星期四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5:00 ;

星期二 8:30-15:00;

星期五 8:30-13:00

2、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为财务处内部结算时间,不对外办理业务。

3、 办理报销业务、汇款业务须带好资金卡。

4、涉及财政性资金的现金报销,在每日下午14:00之前办理;汇款业务在星期一至星期四下午13:30之前、星期五13:00之前办理。

5、发票等原始凭证应整齐黏贴在报销单背后的左上面。

6、科研项目需要开具税务发票的,原则上须资金到位。当月25日以后原则上不再开具税务发票。

7、学生医药费报销先由辅导员签字,医务室审核,方可到财务报销。

8、公务卡报销须在公务卡结算发生三天后到财务处会计科办理,还款到期日前6天不再办理公务卡报销业务。

9、办理学校经费卡流程:

(1)新办经费卡:学校经费部门或有学校项目经费的负责人,到财务处206室申请办理经费卡,联系电话:60873383。

(2)挂失、补办经费卡:如有经费卡遗失,到财务处申请206室挂失并登记补办新卡。

10、薪资平台通过学校OA系统,将项目编码发给财务处吴文老师,如委托他人操作,请写明操作人的姓名。

(2) 密码遗忘。联系电话:60873664。

(3) 具体操作。见财务处部门网站《薪资平台操作指南》;可咨询本部门财务联系人;财务处咨询电话:60873096、60873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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