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按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文科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理科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
2、凡具有文艺特长和体育特长(近三年省市级以上比赛得奖)的考生,在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
3、实行平行志愿的上海考生在我校招生计划满足且本人愿意服从调剂的前提下,学校承诺进档不退。
4、英语专业英语学业水平考试口试成绩 B级及以上,高考英语成绩100分以上(满分150分)。德语专业英语学业水平考试口试成绩B级及以上,英语笔试成绩95分以上(满分150分)。
5、我校2012招生专业中,有六个招生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具体如下:
招生专业
| 备 注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气信息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电气信息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
| 市场营销
| 经济类、管理类。含市场营销、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会展经济与管理、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生产管理)专业。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公共管理类、社会学类。含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 应用化学
| 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含应用化学、制药工程专业。
| 工程管理
| 管理类、土建类。含工程管理、土木工程专业。
| 学生入学第一学年无专业身份,第一学年末在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其中工程管理在第一学期末进行专业分流。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然后按照学生入学时的高考成绩、第一学年(工程管理为第一学期)成绩绩点和综合表现,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按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
6、工程创新学院将在全校先期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卓越班专业志愿考生,没有被卓越班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我校其他专业的录取。
填报卓越班考生的外语成绩须高于各省市投档至我校考生的外语成绩平均分。
填报软件工程(卓越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卓越班)的考生,物理成绩须高于各省市投档至我校考生的物理成绩平均分。填报轻化工程(卓越班)、化学工程与工艺(卓越班)的考生,化学成绩须高于各省市投档至我校考生的化学成绩平均分。
{C}5、 7、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还必须参加各省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者方可填报我校艺术类志愿。录取不分文理,专业和文化成绩按5∶5比例计入录取成绩,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50分以上(满分150分)。同分情况下,先参考美术专业总分,依次再参考外语、语文成绩。
{C}6、 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以录取时电子档案为准),给予投档线上文化成绩加5分后排序录取。
下列考生优先录取:
⑴上海考生取得上海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外语单科成绩50分以上,直接录取。
⑵上海考生专业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前150名,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直接录取。
成绩计算方法:
合成总分=(
| 专业成绩
| ×50% +
| 高考文化成绩
| ×50% )×100
| 专业满分
| 高考文化满分
| 浙江、江苏、江西、河南、山东、安徽艺术类考生,录取标准参考各省招办的要求。
8、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取得我校面试、体检合格证,方可填报该志愿。投档后,高考外语单科成绩50分以上(满分15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下,先参考高考文化总分,再依次参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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