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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3年度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市教育工会《关于推荐“2013年度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的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3年度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学校推荐工作原则和时间要求:

    1、     采取个人自荐和部门推荐相结合的原则。

    2、     推荐条件见:附件一《关于推荐“2013年度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3、     推荐材料(不少于500字)和推荐表(见附件二)于20131025日前报送校工会办公室(工会楼206老师同时,电子材料发工会老师OA信箱)。

    4、     学校评审后于20131028上报市教育工会。

    特此通知

 

校工会

20131023

附件一:关于推荐2013年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通知

附件二: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