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由校文明办和工会每年组织评选一次,(2002年度为第一届,至今已先后评选了十六届),具体工作由文明办负责,一般为每年4月评选上一年度的精神文明“十佳”好事。操作流程为:
1、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向党委办公室递交《关于开展 年度学校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的通知》稿,由党办向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发文。
2、各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评选推荐,然后将推荐的1-2件好人好事形成书面材料(不超过200字),于截止日前通过OA或发E-mail至校文明办。
3、文明办从推荐材料中初选出若干件好人好事,修改整理后,将事迹刊登于校报(按事迹名称首字笔画排序)。
4、在行政楼设立投票箱,由师生员工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投票。
5、根据投票情况评选出“十佳好人好事”及若干提名奖。
6、评选结果在校网及校报上公布,并由学校予以表彰,授予荣誉证书及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