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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思政办公室学生服务流程

索取号:


1、办理在校证明

一般在校证明——建议回自己学院开具(学生处统计规格表已经发放学院)

出国在校证明——请同学将所需要的中英文版本,打印在有学校开头的信纸上,然后到吴京京老师处盖学生处公章。

其他在校证明——街道证明、资助证明等需要加盖学生处公章,需吴京京老师审核记录后加盖。

2、学生证补办手续(学生活动中心116室)

1)请到辅导员处提交学生证补办申请,在申请书里必须包含本人的姓名、学号、所属学院以及辅导员本人签字和学院盖章;

2)持申请书及本人一张一寸免冠相片到本窗口办理;

3)持开具的发票到财务处交工本费10元;

4)交费后将发票交回办理处,等两周左右来办理处领取,办理好的学生证名单将公示于窗口上。发票请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5)请留意办理时间,如果在值班时间没有看到值班人员,请您稍作等候;

6)学生证为本校学生证明,我们将以登记本为准,一学期内只为同一学生补办一次,补办学生证将于14个工作日办好。

特别备注:外地学生学生证丢失,原则上不给予办理火车优惠磁条。

3、火车票充值卡加磁手续(学生活动中心116室)

1)火车票充值卡加磁时指充可买学生优惠火车票次数,即增加可买优惠火车票次数;

2)发给每位外地生源新生的每张新卡可购票四次,新生不需要充值;

3)购票满四次后可充值,每张卡只能充值三次;

4)每次充值后最多可购票四次,如仍可购票请勿充值,以免减少可购学生优惠票的总次数;

5)教育部在全国仅有一家单位有火车票充值卡,只能按外地生源人数一人一卡购买,请同学们妥善保管,勿将卡靠近磁性物质、折叠等;

6)学生火车票购买后由后保处、宿管办负责,请同学们随时留意各宿舍楼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