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学通知
一、开学、注册安排
1. 开学、注册时间
学生于
2. 注册地点
学院 | 注册地点 | 学院 | 注册地点 |
材料学院 | 奉贤:第三学科楼A324 | 艺术学院 | 徐汇:24号楼106 |
机械学院 | 奉贤:第一学科楼 A334 | 经管学院 | 奉贤:第五学科楼B222 |
电气学院 | 奉贤:第一学科楼B418 | 外语学院 | 奉贤:第五学科楼B212 |
计算机学院 | 奉贤:第一学科楼C201 | 人文学院 | 奉贤:第五学科楼B108 |
城建学院 | 奉贤:第二学科楼A-404,A-410 | 生态学院 | 奉贤:第二学科楼 B303 |
化工学院 | 奉贤:第三学科楼C | 理学院 | 奉贤:第四学科楼216 |
香料学院 | 奉贤:第三学科楼E424 | 创新学院 | 奉贤:工程训练一馆308 |
轨道学院 | 奉贤:第二学科楼B202 | | |
3. 注册请假
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注册者,需事先向各学院请假,无故不按时注册者按旷课二节计;无故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4. 请各学院组织、安排好负责注册的教师,并于注册日当天下午3:30将学生注册统计表报教务处。
5. 教材的购买
已订购过教材的同学请于2月27、28日至宿舍楼下凭身份证领取教材。
6. 课表查询
请各位同学务必于
二、成绩查询及第二次考试安排
1. 成绩查询
本学期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ems.sit.edu.cn ,也可通过信息门户登陆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2. 第二次考试时间、地点
(1)第二次考试申请时间为
(2)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理论课程的第二次考试,在
(3)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实践环节重做安排在假期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各实验室和实践教学部门自行安排,并通知第二次考试学生,同时将“实践环节第二次考试安排表”于
(4)体育课不及格者:徐汇校区学生请于
(5)大学物理实验不及格者,请于
(6)工程实训(金工实习)不及格的学生请于
3. 第二次考试答疑时间为
4. 参加第二次考试学生注意事项:
(1)学生请于
(2)学生必须携带有照片的校园一卡通或身份证参加第二次考试。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缺考者,以旷考处理。
5. 取消第二次考试资格
旷考、作弊及取消考试资格者不得参加第二次考试。
三、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第二轮选课时间为
复学的学生必须选课(包括实践环节)。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