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特殊教育(听力语言残疾)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试资格:
(1)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听力语言残疾考生;
(2)符合2013年普高招生报名资格 ,持有2013年高考报名号;符合上海市教委相关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 符合高校招生政审要求,政审由所在单位进行,市残联审核;
(4) 考生体检在考生所在区级以上医院进行,市残联审核;
(5) 考生必须能够生活自理,有独立学习、生活能力。
经招生办公室审核,符合特殊教育(听力语言残疾)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报名考试条件的考生共25人。
经考试筛选,最终录取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