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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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索取号:索取号:G022-0602000-2014-1506    发布时间:2014-04-28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4年拟招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390名,专业学位研究生110名(正式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9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我校接受推免生,免初试,被接受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直接参加复试。

三、报名办法、时间、手续、地点等按国家和上海市统一规定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四、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行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按国家统一规定。

(三)初试科目:四门

   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四)复试

1. 复试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

2.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加试。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六、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学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

七、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政策

(一)我校录取的考生助学金及奖学金全覆盖,其中硕士研究生可获得的国家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将达到16000/年(定向生除外)。另外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

(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优先复试、优先录取。

(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设立新生特别奖,最高奖金3000元。

(四)我校为硕士研究生设立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奖励、三助助学金等。

(五)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具体学费及资助情况按我校即将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学生入学后报销部分差旅。

(七)上海市近几年入沪户口打分政策中明确: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与沪外211院校同分。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259                                                 邮政编码:201418

单位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                 学校主页:http://www.sit.edu.cn/
联系部门: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研究生部                部门主页:http://gs.sit.edu.cn/
电子邮箱: yz10259@126.com                                 招办电话:02160873567(电话/传真)

注:以上报考须知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招生学院及专业和研究方向

 

006化工学院

081701化学工程

绿色化学与清洁生产技术

电化学工程

石油化工

081705工业催化

催化新材料

清洁能源与催化

0817Z2制药工程

新药合成与设计

药物合成工艺

药物分析与质量控制

085216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化学工程(可接收化工学院、材料学院、香料学院、生态学院、机械学院相关专业的专硕调剂生)

006化工学院

011生态学院

081704应用化学

表面处理化学与技术

绿色能源化学与纳米技术

精细化学品合成

土壤环境评价与修复

植物生理生态与应用

007香料学院

081703生物化工

天然产物功能因子的功效评价与应用

天然产物的生物合成及提取技术

0817Z3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

香精制备技术与应用

香料制备技术与应用

香料香精质量评价

008材料学院

0817Z1材料化学工程

光电材料制备

高分子材料与加工

新能源材料

冶金工艺与金属加工

009机械学院

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

机械系统可靠性

非线性力学理论及其应用

动力机械强度与振动

009机械学院

014计算机学院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机电系统智能化集成技术

智能检测与控制技术

轨道车辆安全控制技术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计算机应用技术

009机械学院

012经管学院

013城建学院

0802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成型工艺及其装备制造技术

先进制造技术与装备

工程与技术管理(工程管理、技术创新管理)

010电气学院

0802Z1仿生装备与控制工程

仿生感知与信息处理

智能控制与决策

仿生装备故障监控与容错控制
仿生运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