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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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取号:索取号:G022-0908000-2017-3257    发布时间:2017-10-16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

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大力推进我校学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努力进取的良好学习氛围,进一步发挥学习积极分子在学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选活动。

一、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定量考评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确保评选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选对象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全日制在读本(专)科生(除2017级新生(含专升本)外)。

三、评选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101610月20日)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全校“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选工作的宣传力度,将全校“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比工作方案宣传到班,召开专题班会进行宣传动员,充分发动广大学生参与该项评选活动。

(二)申报评选阶段(101610月26

    10月16日至10月26日,学院对学生“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申报表进行初选,推荐本学院的“学习标兵”和“学习型寝室”,根据本学院学生数占全校学生总人数的比例指标,确定参选数量并排序后1026日下午15:00前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学生处208室(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王宏伟OA,联系电话:60873251并推荐1个最能代表本学院的“学习标兵”和1个“学习型寝室”参加易班网络投票评选

   (三)评审表彰阶段(1030-11月3日

1030-11月3日,学校组织评审“学习标兵”和“学习型寝室”。评审结果将在信息门户“学生首页”处、“上应微学工” 、易班网页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将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奖励。

四、“我最喜爱的‘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网络投票评选

(一)评选阶段(10月30日至11月8日)

     10月30日至11月8日,针对各学院推荐1个 “学习标兵”和1个“学习型寝室”开展“我最喜爱的‘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易班网络投票评选活动。

全校易班师生用户从各学院推荐的16个“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中,投票选出10个“我最喜爱的‘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审结果将在信息门户“学生首页”处、“上应微学工” 、易班网页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将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奖励。

(二)宣传阶段

主要在全校各社区中全面铺开进行,由各社区工作站组织形式各异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榜样力量的示范激励效应。

五、工作职责

(一)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起草评选工作方案、评选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负责下发评选活动的通知,从校级层面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做好初评申报材料的整理、归档及评审委员会的会务及评分整理工作。

(二)各学院:负责做好本学院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负责做好评审推荐工作;组织好班导师、任课教师对参评学生个人与学生寝室的评价打分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选工作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将为创建良好的班风班貌与宿风宿貌、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及生活习惯等起到重要助推作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全校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2017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选工作。

 

 附件1 2017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选条例

 附件2 2017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分细则

 附件3 2017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标兵”申请表

 附件4 2017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型寝室”申请表

2017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标兵”评选汇总表               

2017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型寝室”评选汇总表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