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资产处对香料学院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系统等设备进行询价采购,凡对本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价。
一、设备名称、数量及技术参数
1、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系统(超微量分光光度计) 数量1台
(1)主要功能与参数:
* 1.1可对1-2μL进行吸光值与全波长扫描分析
* 1.2测定波长范围:220 - 800 nm
* 1.3光谱带宽:3 nm
* 1.4波长准确性:±1 nm
1.5光程:0.2 mm, 0.7 mm
1.6光度范围:0 - 1.5 Abs
1.7可兼容比色皿
* 1.8样品体积:1μL或2μL
* 1.9光源:氙气闪光灯;单色器:全息光栅
1.10检测器:光电二极管阵列
* 1.11具有自动机械臂,能够自动擦拭样品台,不需要手动擦洗样品台。
* 1.12光谱测定时间:3 秒
1.13数据分析模式:核酸定量,标记核酸定量
1.14核酸浓度(RNA, dsDNA, ssDNA, OligoDNA)计算;OD 比率 (OD260 / 280, OD260 / 230)计算;
1.15核酸浓度(RNA, dsDNA, ssDNA, OligoDNA),核苷酸
1.16分析结果功能:
详细视图(显示关注的样品分析结果与谱图)
列表视图(显示所有样品的分析结果)
PDF 输出:分析结果(详细视图,列表视图)保存于PDF文件中
CSV 输出:分析结果(详细视图,列表视图),光谱数据保存于制表符分隔的文本
用户管理(多用户模式):安装时选择多用户或单用户模式
用户管理:用户注册、编辑、删除,数据保存于各自文件夹
(2) 配置
2.1主机1台
2.2电子单道移液器 (规格:0.2-10ul,准确度:±0.40%,可灭菌)1支
2.3电子八道移液器 (规格:0.2-10ul,准确度:±0.50%,可灭菌)1支
2.4电动连续分液器 (连续可调节的分液体积设定,范围从1 µl 至50 ml,准确度:±1.0%,含电源、吸头与适配器)1支
2.5电动大容量移液器 (移液范围 :0.1-100ml,含移液器电源与支架,防止液体吸入功能,最快吸液速度:25 ml/5秒,可调吸液速度) 1支
2.6无菌操作台 (工作区尺寸:1300×650×520mm,不锈钢台面,UV灯 20W)1台
2.7电泳槽(垂直电泳槽规格:83×75mm;)4套
2.8空压机 (低噪音,输出流量: 5LB / 0-5000ml/min ,输出压力:0--0.4Mpa,含过滤颗粒净化功能) 1台
2.9显微摄像仪(目镜:放大倍数10X 16X, 物镜:放大倍数4X 10X 40X 100X)1套
2.10低温箱(温度范围:4~ -20℃, 容积:不小于230L)1台
2.11软件 1套
2、旋转蒸发仪 数量1台
* 2.1转速:电子无极调速, 0-150转/分钟,有保险装置
2.2冷却器: 立式,附加料管,夹层有加冰容器
3.3加热锅:不锈钢特氟龙复合材料
3.4体积:0.5-2L
3.5功率:1000W
3、台式离心机 数量1台
3.1最大离心力:18000 g
* 3.2最高转速:12000 rpm
3.3转子规格:1.5ml×12、5ml×10
3.4数显转速与时间
4、技术支持及服务
4.1由供应商或生产商负责免费到校安装调试
4.2对最终用户在安装现场或国内进行免费人员培训2人以上
4.3售后服务应在2个工作日内达到现场
4.4产品保修期在1年以上,定期维护,终身维修
二、送货时间地址
上述设备供应时间为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送货地址为:用户指定地址。
三、供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使用部门的名称、地址以及设备的要求、数量等,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安装到位,免费培训、调试合格。送货、安装工程等费用应包含在单价中。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30%,设备在安装调试完成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同时需交纳合同款5%为质保金,质保金期为一年,在用户确认所提供货物无质量问题后无息全额退还。
五、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卖方根据合同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应附有详细配置清单,技术规格应明细,符合国家制作标准和环保要求。
2.实行至少一年保修并负责终身维修。质保期为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保修期内卖方应免费维修,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相关规定办理。
六、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设备名称”的规定进行报价,其报价在采购过程中是不可以改变的。
3.投标人可以用技术规格等同或高于同类品种的设备进行报价,所报价的设备必须同时附主要技术指标、性能和具体配置、生产厂家名称等书面资料。
4.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的仪器设备制造商或仪器设备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主要设备必须有制造声明或制造商授权或通过正规渠道获得的证明。
5.投标人应在国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能提供证明以上业绩的相关材料(如果有的话)。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针对该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和售后服务具体承诺。
七、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人民币报价。报价单请加盖红章,否则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需正规装订,不接受订书钉或回形针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 投标函(参照附件1)、投标一览表(参照附件2)、投标分项明细表(参照附件3)、商务技术偏离表。
2. 投标方资质文件、资格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产品详细技术说明。
4.投标人的服务方案。
5.售后服务承诺。
八、报价评审
学校对收到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以综合评审的方式),根据评审结果,将把合同授予性价比最佳的并具有较好履约能力的报价单位。
九、截止时间
以上报价文件请在 2015年10月15日(星期四)12:0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封面必须写上DC-1533号何老师收)报送(或快递)到下列地址,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地址:上海市海泉路100号行政楼112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肖老师:13817321629 何老师:60873572
传真电话: 60873572
邮政编号:201418
上应用技术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