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资产处对材料学院真空干燥箱等设备进行询价采购,凡对本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价。
一、设备名称、数量及技术参数
1、真空干燥箱 数量1台
1.1最高控温温度[℃]:≤200
1.2容积[L]:≤100
1.3外箱尺寸(mm)W×D×H:605×490×450
★1.4工作室材料:不锈钢(1Cr~18Ni9Ti)
2、真空泵 数量1台
★2.1最终压力mbar:<8
★2.2抽吸速度:2.3m³/h(38.3l/min)
★2.3无油真空隔膜泵(二级)
3、高压气路 数量1套
★3.1高压双表减压阀:进口压力3000Psi,出口压力160Psi;4个
3.2钢瓶接头:G5/8,4个
★ 3.3高压软管:1/4”承受压力4000Psi,
★3.4 回火阀:氢气和甲烷钢瓶出口用,2个
3.5 储气罐:500ml,4个
3.6 1/4“NPT*1/4”LOK:8个
3.7 1/4“PIPE:20米
3.8 REDUCER:1/4“*1/8”,5个
3.9 1/8“PIPE:4米
3.10 KF40盲板:1个
3.11 KF40中心圈:1个
3.12 KF40卡箍:1个
3.13 盘面控制面板:4个
4、真空炉管 数量1台
★4.1 工作管尺寸(mm):80*70*1140
★4.2 工作温度:≤1600℃
★4.3 真空法兰:φ77mm
5、磨耗机 数量1台
★5.1 试片:直径16mm,高6-16mm
★5.2 荷重:2.5N,5N,10N(牛顿)
★5.3 滚轮:直径150mm,长度471mm,转速40r.p.m.
5.4 砂纸:#60或指定
5.5 配件:砂纸、标准胶、试片旋刀、预磨片1只、铜刷1支、钻床1台
★5.6 试件移动:4.2mm/每转
★5.7 磨耗行程:40m
★5.8 磨耗速度:19.2m/分钟
★5.9 试片倾角:3°
5.10 机台尺寸:81×32×36cm。
5.11 机台重量:90kg
二、送货时间地址
上述设备供应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内完成,送货地址为:用户指定地址。
三、供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使用部门的名称、地址以及设备的要求、数量等,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安装到位,免费培训、调试合格。送货、安装工程等费用应包含在单价中。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30%,设备在安装调试完成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同时需交纳合同款5%为质保金,质保金期为一年,在用户确认所提供货物无质量问题后无息全额退还。
五、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卖方根据合同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应附有详细配置清单,技术规格应明细,符合国家制作标准和环保要求。
2、供方保证仪器达到验收要求,确保仪器按时投入使用。
3、质保期:安装调试合格后12个月,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卖方应免费维修,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相关规定办理。
4、供方提供免费安装培训服务(包括仪器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参数设定及操作流程、设备的日常保养及维护等)。
5、供方向需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接到需方维修邀请后,立即响应,在24小时内给出实质性的解决方案。
6、如果仪器需要更换零部件时,供方确保在1周内运到需方现场。供方承诺只收取零部件的成本价。
六、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设备名称”的规定进行报价,其报价在采购过程中是不可以改变的。
3.投标人可以用技术规格等同或高于同类品种的设备进行报价,所报价的设备必须同时附主要技术指标、性能和具体配置、生产厂家名称等书面资料。
4.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的仪器设备制造商或仪器设备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主要设备必须有制造声明或制造商授权或通过正规渠道获得的证明。
5.投标人应在国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能提供证明以上业绩的相关材料(如果有的话)。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针对该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和售后服务具体承诺。
七、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人民币报价。报价单请加盖红章,否则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需正规装订,不接受订书钉或回形针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 投标函(参照附件1)、投标一览表(参照附件2)、投标分项明细表(参照附件3)、商务技术偏离表。
2. 投标方资质文件、资格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产品详细技术说明。
4.投标人的服务方案。
5.售后服务承诺。
八、报价评审
学校对收到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以综合评审的方式),根据评审结果,将把合同授予性价比最佳的并具有较好履约能力的报价单位。
九、截止时间
以上报价文件请在 2015年10月15日(星期四)12:0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封面必须写上DC-1536号何老师收)报送(或快递)到下列地址,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地址:上海市海泉路100号行政楼112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张老师:18916349996 何老师:60873572
传真电话: 60873572
邮政编号:201418
上应用技术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