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资产处对化工学院自动电位滴定仪进行询价采购,凡对本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价。
一、设备名称、数量及要求
1、自动电位滴定仪 数量1台
(1)该设备必须具有以下功能:
水相酸碱滴定
非水相酸碱滴定:
(2)其主要配置为:
滴定仪仪器主机1台,滴定管瓶顶驱动器1个,无死体积滴定加液单元20ml 2个 ,螺旋搅拌器1套,智能电极电缆1根,水相PH智能电极1根,非水相PH智能电极1根。
2、技术参数及要求
(1)主机及控制模块
1.1 滴定模式:具备DET动态滴定、MET等量滴定、SET终点设定滴定(可以设置两个终点)、MEAS测量、CAL校正、MAT手动滴定等工作模式
1.2 可直接生成PDF报告并保存,防止人为篡改。
1.3 具有与直USB打印机或网络打印机、天平、计算机等连接的接口。
(2)加液器(滴定管)模块
2.1具有滴定和加液功能,滴定管容积:2,5,10,20,50 ml任选
* 2.2 滴定管活塞驱动器:四通路结构设计,多了1个空气接口,可以选择通入空气,从而完全实现“一键式”自动排空、清洗、充液、滴定。10,000步进,配合10ml滴定管加液分辨率为1uL。
2.3 加液精度为:5ml滴定管最大加液误差为0.3%,10ml滴定管最大加液误差为0.2%,20ml滴定管最大加液误差为0.15%,50ml滴定管最大加液误差为0.1%,能自动记录滴定管及滴定剂的重要信息,包括滴定剂的名称、滴定剂浓度、滴定度、滴定管体积、滴定剂批号、滴定剂有效期、滴定剂使用的历史记录等信息,主机可自动识别并读取。
2.4 主机可控制两个加液器(滴定管和滴定管活塞驱动器),每个加液器都可以进行滴定或辅助配液,在各实验间转换无需滴定管的插拔转换。
(3)信号测量模块
3.1具有极化接口,可进行极化滴定,包括扩展卡氏水分测定功能
*3.2 pH方面,检测范围: - 13…+ 20 pH,分辨率: 0.001pH,准确度: ± pH 0.003;电位方面,检测范围: -1200…+1200 mV,分辨率:0.1mV,准确度:± 0.2 mV;极化接口方面,极化电流范围:-120…+120 μA,检测范围:-1200…+1200 mV,分辨率:0.1mV,准确度:± 0.2 mV;温度方面,范围:-150℃…+250.0℃,分辨率:0.1℃,准确度:± 0.2 ℃。
*3.3数字智能电极,内置记忆芯片,能够记录电极类型、编号、序列号、起始校正数据、当前校正数据、队列数据和名称。电极连接线缆内置A/D转换器,将模拟信号转换成二进制代码。
(4)滴定搅拌模块
搅拌器:螺旋搅拌,搅拌速度控制根据模糊逻辑概念设计,搅拌力矩随溶液粘度的变化自动调整,正反双向搅拌控制。
二、投标报名
投标人请于2015年11月6日前填好投标报名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zccg3572@sit.edu.cn。报名表详见附件1。
三、送货时间地址
上述设备供应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送货地址为:用户指定地址。
四、供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使用部门的名称、地址以及设备的要求、数量等,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安装到位,免费培训、调试合格。送货、安装工程等费用应包含在单价中。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30%,设备在安装调试完成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同时需交纳合同款5%为质保金,质保金期为一年,在用户确认所提供货物无质量问题后无息全额退还。
六、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卖方根据合同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应附有详细配置清单,技术规格应明细,符合国家制作标准和环保要求。
2.实行至少一年保修并负责终身维修。质保期为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保修期内卖方应免费维修,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相关规定办理。
七、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设备名称”的规定进行报价,其报价在采购过程中是不可以改变的。
3.投标人可以用技术规格等同或高于同类品种的设备进行报价,所报价的设备必须同时附主要技术指标、性能和具体配置、生产厂家名称等书面资料。
4.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的仪器设备制造商或仪器设备代理商,主要设备必须有制造声明或制造商授权或通过正规渠道获得的证明。
5.投标人应在国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能提供证明以上业绩的相关材料(如果有的话)。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针对该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和售后服务具体承诺。
八、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人民币报价。报价单请加盖红章,否则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需正规装订,不接受订书钉或回形针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 投标函、投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明细表(参照附件2),商务技术偏离表(参照附件3其中,关键指标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标。)。
2. 投标方资质文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参照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注意证件的有效期,过期证件无效)及主要设备的制造声明或制造商授权函(参照附件4)或通过正规渠道获得的证明。
3、投标产品详细技术说明。
4.投标人的服务方案。
5.售后服务承诺。
九、报价评审
学校对收到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以综合评审的方式),根据评审结果,将把合同授予性价比最佳的并具有较好履约能力的报价单位。
十、截止时间
以上报价文件请在 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12:0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封面必须写上DC-1554号何老师收)报送(或快递)到下列地址,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地址:上海市海泉路100号行政楼112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汪老师:13501630335 何老师:60873572
传真电话: 60873572
邮政编号:201418
上应用技术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11月4日
附件2:投标涵、投标报价表、投标分项明细表、资格证明文件参考格式
附件3: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
附件4: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