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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学院DC-1602加压精馏设备询价公告

索取号:索取号:G022-1202001-2016-2411    发布时间:2016-03-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校资产处对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所需加压精馏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 项目编号:DC-----1602

     项目名称: 加压精馏设备    1套 

具体内容见询价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

     项目预算:8.5

 项目联系方式: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姚跃良    13818326870       

二、项目需求时间地址: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

送货地址:我校奉贤校区(海泉路100号)用户指定实验室

三、供应商要求

1、响应方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本设备为受压容器,制造厂家应具备相应资质,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投报产品若不是响应方生产的,则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响应方具有类似项目的供货案例(须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四、询价文件的取得:

凡对上述设备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314前按附件报名表格式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写明项目编号),邮箱为:zccg3572@sit.edu.cn,我处会将正式询价文件通过邮箱发送。

五、供货方式:

供应商根据用户提供使用部门的名称、地址以及设备的要求、数量等,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安装到位,免费培训、调试合格。送货、安装工程等费用应包含在单价中。 

六、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在设备安装完毕,并经甲方对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凭乙方开具的本合同内货物的全额发票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0%;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5%合同款作为质保金,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并且本合同内所有设备及系统正常运行1年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归还该质保金。合同内全部款项均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支付。

七、质量保证:

    供应商根据合同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应附有详细配置清单,技术规格应明细,符合国家制作标准和环保要求,实行三年保修并负责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卖方应免费维修,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相关规定办理。 

八、设备报价:

1、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人民币报价。报价单请加盖红章,否则为无效报价。

2、报价单位应根据上述“设备名称”的规定进行报价,其报价在采购过程中是不可以改变的。 

九、报价评审:

    学校对收到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以综合评审的方式),根据评审结果,将把合同授予性价比最佳的并具有较好履约能力的报价单位。 

八、截止时间:

正式报价文件请在 2016318 (星期五)140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封面必须写上DC--1602号、何老师收)报送(或快递)到下列地址,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地址:上海市海泉路100号行政楼112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 姚老师:13818326870   何老师:60873572

传真电话: 60873572

邮政编号:20141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310

 

附件:报名表

投标报名

                                             

 

投标单位全称

 

询价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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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投标单位

授权代表签字

 

 

注意:1、其中招标编号需按询价文件标题填写清楚,如:上海应用技术学院DC1601气相色谱仪询价

      2、报名表文件需保存格式为:XXX公司DC1601气相色谱仪询价报名表.doc格式

      3、授权代表可以手填或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