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校资产处对教务处“毕业生培养质量跟踪评价”合作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DC-----1630
项目名称:“毕业生培养质量跟踪评价”合作项目
具体内容见询价文件
项目预算:18万
项目联系方式:教务处 姜老师:60873516
二、项目需求时间地址:
项目需求:2016年7月-2018年6月
送货地址: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用户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要求
1、响应方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响应方具有类似项目的供货案例(须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四、询价文件的取得:
凡对上述设备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6月23日12点前按附件报名表格式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写明项目编号),邮箱为:zccg3572@sit.edu.cn,我处会将正式询价文件通过邮箱发送。
五、付款方式
项目款分三个年度支付。
1) 第一年度(2015届毕业生)
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年度项目85%的费用,甲方支付款项一次性汇入乙方的指定银行账户,乙方在款项到账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开具并寄送正式发票给甲方。
在乙方完成第一年度的项目后,经甲方确认报告可最终定稿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再次向乙方支付本届项目15%的尾款,甲方支付款项一次性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乙方在第一年度项目尾款到账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开具正式发票并寄送该年度纸版报告给甲方。
2)第二、三年度(2016、2017届毕业生调研)
在2017年5月1日和2018年5月1日前,甲方分别向乙方支付第二、三年度项目85%的费用,甲方支付款项一次性汇入乙方的指定银行账户,乙方在款项到账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开具并寄送正式发票给甲方。
在乙方完成第二、三年度的项目,经甲方确认报告可最终定稿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再次向乙方支付15%的尾款,甲方支付款项一次性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乙方在第一年度项目尾款到账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开具正式发票并寄送该年度纸版报告给甲方。
六、设备报价:
1、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人民币报价。报价单请加盖红章,否则为无效报价。
2、报价单位应根据上述规定进行报价,其报价在采购过程中是不可以改变的。
七、报价评审:
学校对收到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以综合评审的方式),根据评审结果,将把合同授予性价比最佳的并具有较好履约能力的报价单位。
八、截止时间:
以上报价文件请在 2016年6月28日(星期二)14:0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封面必须写上DC--1630号、何老师收)报送(或快递)到下列地址,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地址:上海市海泉路100号行政楼112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姜老师:60873516 何老师:021-60873572
传真电话: 021-60873572
邮政编号:201418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6月21日
附件:报名表格式
投标报名表
投标单位全称 | | ||
询价编号 |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联系人 | | 手机 | |
电子邮件 | | ||
固定电话 | | 传真 | |
投标单位 授权代表签字 | |
注意:1、其中招标编号需按询价文件标题填写清楚,如:上海应用技术大学DC1601气相色谱仪询价
2、报名表文件需保存格式为:XXX公司DC1601气相色谱仪询价报名表.doc格式
3、授权代表可以手填或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