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2014年财务预算方案已经通过上海市财政局(沪财预〔2014〕13号文)和学校批准,现予以下达(具体预算方案由财务处另行通知)。请各部门遵照财政和学校要求严格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预算刚性原则,进一步确立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按内容和进度执行,不得自行调整。
2、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在预算执行中,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有关要求,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3、对非预算项目要从严控制。上级有要求或者学校决定启动的重大工作未列入预算的,须按新增项目的规定程序论证、报批,学校从严把握。新增项目必须先落实经费后执行。
4、严格执行本市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文件的规定,对于纳入《上海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5、切实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相关部门预算经费中,凡要求政府采购的工程、商品或服务,须严格按财政批复的采购方式操作执行。
6、学校各部门对当年度本部门预算经费要进行认真分析、及时梳理、早做安排,切实做好当年度的预算执行工作。
7、2014年预算执行期为一年,当年度财政性预算结余资金年终由财政统一核销。
8、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的要求,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财政资金安排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