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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通知

索取号:索取号:G022-0304000-2014-1333    发布时间:2014-08-06


一、开学、注册安排

1.    开学、注册时间

学生于914日(周日)注册;注册时间为上午8301100和下午100300

915日(周一)正式上课。
2. 
注册地点

 

学院

注册地点

学院

注册地点

材料学院

奉贤:第三学科楼A324

艺术学院

徐汇:24号楼106

机械学院

奉贤:第一学科楼 A334

经管学院

奉贤:第五学科楼B112

徐汇:34号楼319

电气学院

奉贤:第一学科楼A418

外语学院

奉贤:第五学科楼B102

计算机学院

奉贤:第一学科楼C201

人文学院

奉贤:第五学科楼B108

城建学院

奉贤:第二学科楼A-404A-410

生态学院

奉贤:第二学科楼 B303

化工学院

奉贤:第三学科楼C302C303

理学院

奉贤:第四学科楼128

香料学院

奉贤:第三学科楼E424

创新学院

奉贤:工程训练一馆308

轨道学院

奉贤:第二学科楼B202

 

3.    注册请假

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注册者,需事先向各学院请假,无故不按时注册者按旷课二节计;无故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4.    请各学院组织、安排好负责注册的教师,并于注册日当天下午330将学生注册统计表报教务处。

5  教材的领取详见《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发放通知》
6.    课表查询

请各位同学务必于99日至914日上网查询自己的课表。特别注意上课时间及教室的地点变动。

二、成绩查询及第二次考试安排
1. 
成绩查询

本学期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ems.sit.edu.cn ,也可通过信息门户登陆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2.    第二次考试时间、地点

1)第二次考试申请时间为714日至715日中午12:00每个学生申请二考不得超过三门。体育、公共选修课不能申请第二次考试,实践类课程、实验课程已合格者,不能申请重做;凡课程不及格者无需申请自动列入参加第二次考试名单。第二次考试申请请登陆http://ems.sit.edu.cn,网上提交。特别提醒,按照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安排上学期考核课程的第二次考试。学生可报名参加,成绩记录以第二次考试为准。若第一次考试总评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而第二次考试后总评成绩低于60分者,总评成绩最终以60分记录。”

2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理论课程的第二次考试,在910日(周三)至913日(周六)进行。请于91日起登陆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第二次考试时间和地点。请任课教师做好监考工作,试卷请至各开课学院领取。

3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的实践环节重做安排在假期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各实验室和实践教学部门自行安排,并通知第二次考试学生,同时将“实践环节第二次考试安排表”于715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备案。

4)体育课不及格者:徐汇校区学生请于911日(周四)9301030,至漕宝路南校区乒乓房与任课教师联系确定考试。奉贤校区学生请于912日(周五)9301030至奉贤校区体育教育部办公室与任课老师联系确定考试。

5)大学物理实验不及格者,请于99日(周二)900至奉贤第四学科楼二楼物理实验室重做物理实验。

6)工程实训(金工实习)不及格的学生请于99日(周二)下午12:30~15:00至奉贤工训馆一馆210室联系补做事宜。(联系电话:60873152,联系人:孙老师)

3.    第二次考试答疑时间为999:0015:30,答疑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请学生查看开课学院网站公告。

4. 参加第二次考试学生注意事项:

1)学生请于99日前到校,主动联系答疑事宜,工程实训(金工实习)及大学物理实验不及格同学请于98日到校。

2学生必须携带有照片的校园一卡通或身份证参加第二次考试。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缺考者,以旷考处理。

5. 取消第二次考试资格

  旷考、作弊及取消考试资格者不得参加第二次考试。

三、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第二轮选课时间为99日至924日。选课地点:可以上因特网的任何地点,选课网址:http://ems.sit.edu.cn

复学的学生必须选课(包括实践环节)。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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