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命:
田怀香为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毕劲松为校长办公室副主任(任职试用期一年);
杨立志为监察处副处长;
刘胤杰为教务处副处长兼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主任;
肖立中为教务处副处长;
徐卫萍为招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朱美陶为学生处副处长;
翁德明为学生处副处长;
欧阳春发为科技处副处长;
陈 勇为科技处副处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葛月凤为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于有进为人事处副处长;
王 伟为人事处副处长;
吴 文为财务处副处长;
芦琍琍为国际交流处副处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荣绍丰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
宋明枫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
金 杰为基建处副处长;
江惠忠为基建处副处长;
吴龙根为安全保卫处副处长;
羊忆军为后勤保障处副处长;
钟家春为后勤保障处副处长;
张 宏为图书馆副馆长;
卢康道为信息化技术中心副主任;
袁志刚为信息化技术中心副主任;
陈惠芬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常程康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章冬云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助理;
任玉杰为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
韩 生为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
杨 军为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
马 霞为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学院副院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龚 蔚为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吴 雁为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
张慧敏为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
刘爱玲为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林美琴为机械工程学院院长助理;
陈 岚为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副院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万 衡为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副院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胡 婷为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副院长;
程道来为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副院长;
王小群为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副院长;
武田艳为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院长助理;
李文举为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高 俊为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陈 颖为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庄海根为理学院副院长;
牛亏环为理学院院长助理;
侯梅芳为生态技术与工程学院副院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赵 杨为生态技术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王宏伟为生态技术与工程学院副院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王乐全为轨道交通学院副院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王长虹为轨道交通学院院长助理;
安子良为轨道交通学院院长助理;
张林刚为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王 真为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夏轶群为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
苗瑞凤为人文学院副院长;
李正东为人文学院副院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张 化为人文学院副院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孙志青为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严 明为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金丽华为外国语学院副院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李哲虎为艺术与设计学院副院长;
蔡旖旎为艺术与设计学院副院长;
丁 斌为艺术与设计学院院长助理;
俞 苓为工程创新学院副院长;
邵 君为体育教育部副主任;
张 勤为高等职业学院副院长;
林 梅为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刘 晨为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朱建育为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期刊社(筹)负责人;
沈 方为上海香料研究所副所长(正所级);
沈建平为上海香料研究所副所长;
以上干部原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徐大刚招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孔令超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胡建人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陈 红生态技术与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陈 明轨道交通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姜 伟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赵敬立人文、思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赵 慧外国语学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