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设课程总数、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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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材料化学工程)

索取号:索取号:G022-0302000-2017-3211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级学科点名称:材料化学工程

专业代码:0817Z1

20176月修订

一、培养目标

培养在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识各种新型材料的研制、加工和测试分析技术,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技能和外语水平,能独立从事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的专门人才。

二、学制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培养年限为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年,学位论文时间不应少于1.5年。课程学习成绩有效期为5年。硕士研究生提前修完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成绩优良,并在科研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可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和提前毕业,但在校时间不得少于2学年。

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

1:光电材料制备

2:高分子材料与加工

3:新能源材料

4:建筑节能材料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规定

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必修环节三大类,其中学位课程又分为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两类,非学位课程为专业选修课。

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总学分不少于31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14学分,非学位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不少于14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研究生个人培养方案课程选择必须在导师指导下选修

材料化学工程学科硕士研究生

课程设置与学时分配表

 

课时/学分

开课学期

1

2

 

 

DG28020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2

 

马教部

必修

DG1102004

通用学术英语 I

32/2

 

外语学院

必修

DG1102005

通用学术英语 II

32/2

 

外语学院

必修

DG2202009

应用数理统计基础

16/1

 

理学院

2学分

DG2202010

多元统计分析

16/1

 

DG2202011

积分变换及其应用

16/1

 

DG2202012

数值计算

16/1

 

DG2202013

最优化理论及应用

16/1

 

DG2202014

矩阵论

16/1

 

DG2202015

应用随机过程

16/1

 

基础课

DG0102005

材料化学与工艺

48/3

 

张彦

必修

DG0102003

专业外语

16/1

 

章冬云

必修

DZ0102001

新能源材料与电池

48/3

 

高群

 

 

2学分

DZ0102002

晶体生长与凝固技术

48/3

 

徐家跃

DZ0102003

高分子化学与合成

48/3

 

吴蓁

DZ0102010

金属塑性加工工艺

32/2

 

徐春

DZ0102011

现代测试方法

48/3

 

陈惠芬

 

 

 

 

 

 

 

NX0102002

纳米技术

48/3

 

金鸣林

 

 

 

 

14学分

NX0102003

材料失效分析与寿命评估

48/3

 

张骋

NX0102013

集成电路制造技术

32/2

 

常程康

NX0102005

金属材料物理化学

32/2

 

陈建斌

NX0102006

传输原理

32/2

 

孙亚琴

NX0102007

有限元与数值模拟

32/2

 

陈建斌

NX0102113

功能高分子

32/2

 

贾润萍

NX0102114

高分子材料改性技术

32/2

 

张英强

NX0102115

生物医用材料

32/2

 

单晓茜

NX0102019

发光材料

32/2

 

 

申慧

NX0102015

材料先进工艺

32/2

 

杜永

NX0102018

粉体科学与技术

32/2

 

赵喆

NX0102016

热电材料与器件

32/2

 

杜永

NX0102020

建筑材料

32/2

 

吴蓁

NX0102021

建筑节能材料

32/2

 

常程康

B0102001

学术讲座和学术沙龙

2学分

 

 

 

20次(在读期间累计)

B0102003

开题报告

1学分

第三学期

 

 

注:★课程为必修课,●为选修课。

五、开题报告

为保证论文质量,研究生入学第三学期应进行开题报告。硕士生应首先把握学科发展前沿,围绕课题搜集有关文献资料并进行实际调查,写好文献综述,在此基础上,写出开题报告。并在硕士点导师组统一安排的开题报告会上作公开报告、答辩,经审核通过者获的必修环节对应的1学分,然后才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

 

六、中期考核

为保证研究生质量,在入学后第四学期末之前进行中期考核。由导师组成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论文进展情况以及掌握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本着公正、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生作出评价,评定成绩,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所有学生进入第三个学期起,必须完成至少一次学术沙龙报告,作为中期考核的必要条件。对没有参加学术沙龙的学生,中期考核视为不合格。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硕士生基础理论知识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具体体现,是硕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

1. 基本要求

(1) 硕士生应首先在导师的指导下做好选题工作,选题应在本学科或交叉学科范

围内,选择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问题,或在学术上有一定理论价值的课题。

(2) 从事学位论文研究的时间不少于1.5年。

(3) 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

(4) 学位论文进行过程中,硕士生应至少向导师组作一次论文中期进展汇报,接受导师组对论文工作的阶段性检查和指导。

(5) 学位论文要求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计算精确、数据可靠、言简意赅、图表清晰、层次分明、格式规范,能体现硕士生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风。

(6)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具体格式参照《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

格式的统一要求》。

(7) 硕士研究生除完成学位论文外,按照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授予学位规定发

表论文或专利。

2. 论文内容

(1) 综述课题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国内外研究动态,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途径,提出论文的创新性。

(2) 说明采用的实验方法、试验装置和计算方法,并对所得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和讨论。

(3) 对所得结果进行概括和总结,并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看法和建议。

(4) 给出所有的公式、计算程序说明、列出必要的原始数据以及所引用的文献资料。

3. 论文答辩

凡通过课程学习、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的硕士生,经导师及导师组审核,认为论文符合答辩要求的,可以组织论文评审答辩,规定程序按《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八、学位授予

硕士学位的申请与授予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位授予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