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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全工程)

索取号:索取号:G022-0302000-2017-3211    发布时间:2018-12-21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工程硕士点名称:安全工程

专业代码:085224

20176月修订

安全工程领域是以人类生产、生活活动中发生的各种事故为主要研究对象,综合运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方面的有关知识和成就,辨识和预测生产、生活活动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损失的工程领域。

学科范围重点针对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涉及土木、交通、运输、食品、航空、机电等多个行业。主要交叉领域为:行业安全技术及工程、公共安全、防灾减灾、能源安全、环境与健康卫生等。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依托行业,面向企业,缘行业而立,依企业而强,形成有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是安全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的基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培养要求:

本学位点培养的专业硕士生应具有坚实的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基础、扎实的工科基础理论知识和安全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安全工程应用能力、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创新与创业精神、社会交往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本学位点在职硕士生将来主要从事安全工程专业领域的技术及管理工作,培养具有独立从事与安全有关的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和工程管理等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本学位点要求学生具备以下的知识和能力:掌握坚实的安全工程专业基本理论和工程技术知识;熟悉国家安全工程生产、设计、安全检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和本专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3.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入学要求

1. 招收对象主要为: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3年或3年以上工程实践工作,经所在单位推荐的优秀在职人员。

2. 报考人员须参加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外语、数学和专业综合考试。专业综合考试的重点是考核考生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 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但要求在校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2. 学位论文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内经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来自企业的导师由学校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3.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最长不超过5年。

四、 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

1. 工业灾害防治技术

2. 建筑安全技术及工程

3. 公共安全管理与技术

五、 课程设置与学分规定

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总学分应不少于32学分,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必修环节三类。专业基础和专业类课程由学校与企业协商,并报学校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确定。

必修课程至少17学分,其中包括政治理论(2学分),外国语(含基础部分和专业部分)5学分,基础理论类课程(4学分),专业基础和专业类课程(不少于4门、10学分)。选修类课程(至少3门,11学分)包括:计算机应用类课程,经济、管理、法律和环境保护类课程,行业发展概论类课程,相关学科课程。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中期报告。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研究生个人培养方案课程选择必须在导师指导下选修。

安全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课程设置与学时分配表

课时/学分

开课学期

1

2

必修课

公共课

DG2802004

工程伦理

16/1

 

马教部、城建学院

必修

DG28020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2

 

马教部

必修

DG1102004

通用学术英语 I

32/2

 

外语学院

必修

DG1102001

工程学术英语

32/2

 

外语学院

必修

DZ0502010

专业外语

16/1

 

城建学院

必修

DG2202009

应用数理统计基础

16/1

 

理学院

32/2必修(导师指导下选则其中的2门)

DG2202010

多元统计分析

16/1

 

DG2202011

积分变换及其应用

16/1

 

DG2202012

数值计算

16/1

 

DG2202013

最优化理论及应用

16/1

 

DG2202014

矩阵论

16/1

 

DG2202015

应用随机过程

16/1

 

基础理论类课程

DZ0502001

现代安全管理与应用

32/2

 

城建学院

4学分

DZ0502005

高等热力学与传热学

32/2

 

城建学院

DZ0502006

高等结构理论

32/2

 

城建学院

DZ0502008

高等流体力学

32/2

 

城建学院

DZ0502009

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32/2

 

城建学院

专业基础和专业类课程

DZ0502004

公共安全管理

32/2

 

城建学院

不少于4门、10学分

DZ0502007

弹塑性力学与有限元

32/2

 

城建学院

NX0502006

火灾学

32/2

 

城建学院

NX0502011

化工过程安全

32/2

 

城建学院

NX0502012

安全行为学

32/2

 

城建学院

NX0502013

通风除尘与净化

32/2

 

城建学院

NX0502015

高等动力学

32/2

 

城建学院

NX0502017

工程结构抗震与抗风

32/2

 

城建学院

NX0502020

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

32/2

 

城建学院

NX0502022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救援

32/2

 

城建学院

NX0502027

现代安全工程学

32/2

 

城建学院

NX0502028

安全工程概论

32/2

 

城建学院

NX0502007

火灾化学

32/2

 

城建学院

至少3门,11学分

NX0502008

安全法规与事故分析

16/1

 

城建学院

NX0502009

气溶胶力学

32/2

 

城建学院

NX0502010

气体粉尘爆炸防治学

32/2

 

城建学院

NX0502014

建筑环境测控技术

32/2

 

城建学院

NX0502016

工程结构安全评估技术与方法

32/2

 

城建学院

NX0502018

能源安全工程

32/2

 

城建学院

NX0502019

职业卫生学

32/2

 

城建学院

NX0502021

工程风险评估与管理

32/2

 

城建学院

NX0502023

人员运动规律与疏散动力学

32/2

 

城建学院

NX0502024

公共安全预案编制与演习设计

32/2

 

城建学院

NX0502025

城市环境安全学

32/2

 

城建学院

NX2202001

数学建模

16/1

 

理学院

 

必修环节

B0502003

开题报告

1学分

第三学期

城建学院

 

B0502004

中期考核

1学分

第四学期

城建学院

六、开题报告

为保证专业硕士论文质量,研究生入学第三学期应进行开题报告。硕士生应首先把握学科发展和应用的前沿,围绕课题搜集有关文献资料,结合专业实践的前期调查,在此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在专业实践基地或校内作公开报告、答辩,经由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组成的导师组审核,经审核通过者获得必修环节对应的1学分,然后才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

七、中期考核

为保证研究生质量,在入学后第四学期末之前进行中期考核。由导师组成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位课程情况、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本着公平、公正、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生作出评价,评定成绩,中期考核合格后获得必修环节对应的1学分。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所有学生进入第三个学期起,必须完成至少一次学术沙龙报告,作为中期考核的必要条件。没有进行学术沙龙报告的学生,中期考核视为不合格。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硕士生基础理论知识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具体体现,是硕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

1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策划、工程设计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可以是技术攻关研究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论文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的开发和研究、某一项目的风险评估、项目的安全检测技术应用、也可以是项目的安全管理等。论文选题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2、论文必须由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论文形式有两种:工程设计、研究论文。

3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凡通过课程学习、专业实践考核、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的硕士生,经导师及导师组审核,认为该生符合答辩要求的,可以组织论文评审答辩。

4学位论文具体格式参照《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执行。

5学位论文应有 2位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 3-5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 2位专家不是学位论文作者的导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应有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6硕士生除完成学位论文外,需按照《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发表相应的论文或申请专利等。

7专业学位硕士实践期间从事毕业论文的工作内容、所取得成果的知识产权,根据合作协议判定知识产权归属。

 

九、学位授予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要求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通过,获得本领域工程硕士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授予其本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硕士学位的申请与授予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 》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硕士学位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