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活动中心是我校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丰富业余生活、促进文化交流的重要场所,为维护正常的活动秩序,保持良好的活动环境,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总则
1、教工活动中心由校工会负责规划、建设与管理,设有健身房、台球室、休闲室、书画室、棋牌室、阅览室、茶室等。对全校教工个人免费开放。谢绝学生、教职工家属和校外人员入场。
2、因对外交流、校际联谊、部门集体活动需借用教工活动中心,由举办活动的负责人事先登记,说明使用时间及具体要求,经工会办公室同意并办妥有关手续后方能使用。
3、教工活动中心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各类低俗及不健康不文明的活动。
4、多功能厅、影视厅等仅对各部门集体活动开放。
二、开放时间
1、教工活动中心正常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9:30-21:30,周五9:30—12:30开放,周六、周日不对个人开放。
2、活动人员应在规定的开放时间进入各活动室,开放时间结束时应主动终止活动,及时离开。
三、设备管理
1、活动人员应爱护使用公共财产,规范正确使用设备,并服从配合工会值班人员的管理。
2、活动人员一旦发现设备故障、器材损坏,应及时告知值班人员。
3、活动人员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须按设备折旧程度照价赔偿。
4、活动结束后,应将活动用品放归原处,严禁将一切公共物品带出各活动室。
四、安全管理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进入教工活动中心。
2、教工活动中心所有活动室一律禁止吸烟。
3、教工活动中心不提供寄存服务,个人物品务必自行妥善保管以免丢失。
4、活动人员发现可疑外来人员或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工会值班人员。
5、教工活动中心开放期间,工会值班人员应保持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五、环境管理
1、活动人员应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场所整洁。
2、下雨天,雨具不得带入各活动室内,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放在指定地点。
3、严禁乱丢杂物、随地吐痰、涂抹乱画、大声喧哗、嬉戏大闹、粗言陋语等不文明行为,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各活动室。
4、活动人员不应在各活动室用餐,若不慎打翻食品、饮料等应及时清理或通知值班人员。
六、附则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由校工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