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奉贤校区第一食堂三楼部分厨房设备及设备安装进行公开采购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奉贤校区第一食堂三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9.45万元,超过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采购需求:
4、交付日期:工期要求:30天(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开工令为准。
5、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本采购项目包含厨房设备安装和调式,乙方应在货物运抵安装现场前5天内,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安装计划(包含安装时采用的方法、现场负责人、参与安装人员的名单),由甲方确认该计划的可行性,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装计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所供货物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乙方应承担安装质量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7、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经甲方检验合格,并在甲方接受了乙方提供的培训、最终技术资料、图纸等,视为验收合格,签订验收报告。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具有《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燃气器具)》;
4、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要求
1、报价。
2、报价文件一式四份,人民币报价。报价单请加盖公司红章,否则为无效报价
3、报价文件A4装订成册,长边胶装(除个别资料如图纸等可采用A3纸,短边胶装),且不得采用硬封面。报价文件必须胶装、不易拆散和换页,不接受活页装订,未胶装的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4、报价文件内容要求: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价单、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5、报价单位应根据上述要求的规定进行报价(报价包含安装和安装配件费用),其报价在采购过程中是不可以改变的。
四、报价评审:
学校对收到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以综合评审的方式),根据评审结果,将把合同授予性价比最佳的并具有较好履约能力的报价单位。
五、截止时间:
以上报价文件请在 2019年5月 22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一式四份密封好,盖好骑缝章。报送到下列地址,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500号医务楼314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张老师 60873008;翁老师 60873313
传真电话: 021-60873008 邮政编号: 201418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后勤保障处
2019年5月15日
附件:报价格式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厨房设备清单 | ||||||
编号 | 名称 | 规格 | 品牌 | 数量 | 价格 | 小计 |
1 | 鼓风30"单眼大锅连单炒单灶 | 1900*1200*800/400 | 厂制品 | 1 | ||
2 | 四盆保温台柜 | 1500*700*800 | 厂制品 | 4 | ||
3 | 燃气双门蒸饭箱 | 1200*750*1600 | 厂制品 | 1 | ||
4 | 双眼矮仔炉 | 1200*650*450/400 | 厂制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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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六门冰箱(双机双温) | 1810*815*1950 | 格林斯达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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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