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文件
上应学〔2019〕172号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
为继续推进优良校风和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学风建设中的榜样引领和先进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团结奋进、安全文明、和谐温馨的宿舍文化环境建设,培育“厚德精技 砥砺知行”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选活动。
一、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定量考评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确保评选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选对象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全日制在读本(专)科生(除2019级新生(含专升本)外)。
三、评选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10月14日—10月17日)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全校“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选工作的宣传力度,将全校“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比工作方案宣传到班,召开专题班会进行宣传动员,充分发动广大学生参与该项评选活动。
(二)申报评选阶段(10月16日—10月25日)
10月16日至10月28日,学院对学生“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申报表进行初选,推荐本学院的“学习标兵”和“学习型寝室”,根据本学院学生数占全校学生总人数的比例指标,确定参选数量并排序后于10月25日15: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学生处208室(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任玉英OA,联系电话:60873298),并推荐1个最能代表本学院的“学习标兵”和1个“学习型寝室”参加易班网络投票评选。
(二)评审表彰阶段(10月28日-10月31日)
10月28日-10月31日,学校组织评审“学习标兵”和“学习型寝室”。评审结果将在信息门户“学生首页”处、“上应微学工” 、易班网页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将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奖励。
四、“我最喜爱的‘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网络投票评选
(一)评选阶段(11月1日至11月8日)
11月1日至11月8日,针对各学院推荐1个 “学习标兵”和1个“学习型寝室”开展“我最喜爱的‘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易班网络投票评选活动。
全校易班师生用户从各学院推荐的16个“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中,投票选出10个“我最喜爱的‘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审结果将在信息门户“学生首页”处、“上应微学工” 、易班网页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将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奖励。
(二)宣传阶段
主要在全校各社区中全面铺开进行,由各社区工作站组织形式各异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榜样力量的示范激励效应。
五、工作职责
(一)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起草评选工作方案、评选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负责下发评选活动的通知,从校级层面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做好初评申报材料的整理、归档及评审委员会的会务及评分整理工作。
(二)各学院:负责做好本学院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负责做好评审推荐工作;组织好班导师、任课教师对参评学生个人与学生寝室的评价打分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选工作,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将为创建良好的班风班貌与宿舍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及生活习惯等起到重要助推作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全校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2019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选工作。
附件1 2019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选条例.docx
附件2 2019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评分细则.docx
附件3 2019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标兵”申请表.docx
附件4 2019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型寝室”申请表.docx
2019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习标兵”、“学习型寝室”各学院名额分配一览表.xls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19年10月9日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