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文件
上应学〔2021〕48号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开展
第十一届“校长奖”(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奖”(学生)评定办法》(上应学〔2017〕53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启动我校第十一届“校长奖”(学生)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月24日—4月7日)
学校通过网站、宣传栏、上应微学工、易班等平台陆续刊登“校长奖”评选的相关活动宣传,同时通过专门网页(http://xzj.sit.edu.cn/)发布各学院制定的相关评审细则、评选工作方案以及活动报道;各学院应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有效发动全院学生参与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榜样力量与学子楷模的朋辈教育氛围。
各学院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奖”(学生)评定办法》制定的具体评审细则、评选工作方案、动员宣传活动报道(形式自拟,写作手法不限)请于4月7日前通过OA发至党委学生工作部陈亦辰。
第二阶段:申报阶段(4月8日—4月16日)
经过自荐或推荐,各学院报送1-3名候选人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应根据评审细则及评选工作方案在学院内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学院推荐人选需经学生所在班级民主推选,学院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对班级民主推荐人选进行充分讨论,并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再最终确定候选人。学生规模在800人以下的学院可以推荐1名候选人;学生规模在800—1500人的学院可以推荐2名候选人;学生规模在1500人以上的学院可以推荐3名候选人(如推荐多人,必须注明推荐顺序)。
各学院需在4月16日前递交下列候选人材料:
1.候选人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2.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800字,用第三人称写,电子版、纸质材料各一份);
3.学院推荐书(不少于500字,电子版、纸质材料各一份);
4.最近免冠证件照一张(蓝色底,电子版,尺寸不小于768×1024);
5.清晰生活照一张(横向,电子版,尺寸不小于1024×768)。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奖”(学生)评定办法》做好推荐人参选条件的审核工作(如候选人是学生团队的,团队所有成员也必须满足参选条件)。
第三阶段:评审阶段(4月19日—6月18日)
初评阶段: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初审会议,投票产生10位“校长奖”入围人选(4月19日—5月7日)。
复评阶段:“校长奖”(学生)委员会评审及易班网络投票,确定5位候选人(5月8日—5月30日)。
对评选出的10位入围人选,通过学校易班建立网络投票平台,发动全校师生参与网络投票;同时,由“校长奖”(学生)评审委员会在听取入围者演讲、答辩和现场投票,最终确定5位候选人进入“终评”。
注:网上投票占20%,现场评委会投票占80%。
终评阶段:最终评选出校长奖获得者(5月31日—6月18日)
由“校长奖”(学生)评审委员会组织终评会,现场投票选出“校长奖”(学生)获得者不超过2名、“校长提名奖”(学生)获得者3-4名。各学院根据分配的学生、教师名额,组织学生、教师代表参加现场投票选举活动。现场投票选举前将安排播放每位候选人的宣传短片及候选人演讲环节,并安排候选人与评委进行互动。
注:现场评委投票与学生教师代表投票各占50%。
第四阶段:颁奖、宣传阶段(6月24日-7月5日)
学校组织颁奖典礼。在学校网站、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微信平台、上应微学工、校报、毕业晚会等平台进行集中宣传、展示,并在图书馆展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处设立获奖学生宣传专栏。
(材料报送联系人:陈亦辰;联系电话:60873251)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21年3月22日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