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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校“励志”帮困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索取号:G022-0902000-2021-7767


各学院:

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度校“励志”帮困奖学金评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本校全日制在籍注册后的本科、高职(高专)学生;

2.已被学校认定为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奖项设置

1.甲等奖——金额为每学年3000元/人,人数为50人;

2.乙等奖——金额为每学年1000元/人,人数为150人。

三、校“励志”帮困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甲等奖

1.政治上要求积极上进,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和活动;

2.模范遵守国家法令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有很强的集体荣誉感;

4.学习勤奋、成绩优秀,2020-2021学年每门课的平均成绩在75分(含75分),学分制为平均绩点2.5(含平均绩点2.5)以上者。

(二)乙等奖

1.政治上要求积极上进,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和活动;

2.模范遵守国家法令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当学年每门课的平均成绩在70分(含70分),学分制为平均绩点2.0(含平均绩点2.0)以上者。

四、评审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学生手册《“励志”帮困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等额评审,每学年评定一次。校“励”帮困奖学金原则上不可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詹守成奖学金重复评比,但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五、时间节点

1.9月10日:发布评审通知。

2.9月30日前: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推荐,经学生个人申请并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黑色水笔填写),经学院评审并公示三天后通过“学工系统”-“评优管理”-“奖学金管理”进行网上提交。

3.9月30日前:各学院将经由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及《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励志”帮困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交至学生活动中心2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itzzgl@163.com

4.10月30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评审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和复审;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60873023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