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重点学科建设方案
学科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的基础和载体,其水平是体现学校办学水平、办学特色和社会知名度的主要标志。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科建设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及上海市“三大任务”、“四大功能”和“五个中心”建设,面向上海“3+6”重点产业等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围绕香料香精化妆品和绿色化工、功能新材料和智能制造、设计文创和创新管理等三大学科专业群,坚持学科建设“特色发展”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理念,实施学科分类建设与发展,打造高峰高原学科,做强重点优势学科,培育新兴交叉学科,促进学科高质量创新发展;分级建设校级、省部级及国家级高水平平台,提高学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级,构建高度对接行业发展的一流应用型学科专业群,提升学科整体水平和影响力。
一、聚焦学校三大学科群,实施学科分类建设与发展
围绕香料香精化妆品和绿色化工、功能新材料和智能制造、设计文创和创新管理三大学科群,重点实施高峰高原学科、重点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等学科分类建设与发展,全面优化学科结构布局,推动学校相关学科交叉融合。
1.打造特色引领学科,实施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化学工程与技术Ⅱ类高原学科已高质量完成一期、二期建设工作,并且取得显著成效,学校正全力建设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与化工两个博士学位授权点。结合化学工程与技术及材料与化工博士点建设需求,将化学工程与技术Ⅱ类高原学科提升为Ⅰ类高原学科进行建设,助力其冲击高峰学科,打造学校学科制高点;将材料科学与工程进行Ⅱ类高原学科建设。
2.做强重点优势学科,提升学科整体实力。组织遴选建设2-3个高原学科培育学科,进一步优化重点优势学科结构和布局,其任务按照相关学科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申请的基本条件进行建设。参加高原学科培育学科遴选的学科,根据相关博士点审核申请的基本要求,原则上应基本具备或近期能达到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3-4个相对稳定的主干及支撑学科方向,且至少有1个学科方向具有明显的特色优势。(2)每个学科方向上至少有1位学科带头人和2-3位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学科带头人应具有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指导博士研究生的经历,且已完整地培养或联合培养过至少1 届博士研究生,近5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课题不少于2项,其中至少1项国家级课题。学术骨干近5年每人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课题不少于1 项,且已完整地培养过至少2 届硕士研究生。(3)本学科硕士点须具有5年以上的硕士研究生培养经验。(4)按照专业博士学位类别进行建设的高原学科培育学科,还需具备近5 年或近期有望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在本专业类别相关领域获得省部级(或一级行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或哲学社科类奖项(一等及以上)至少1项,或者主持国家级重大或重要项目。
3.培育新兴交叉学科,促进学科交叉融合。鼓励开展跨学科协作,积极推动工理管文学科交叉融合。面向行业共性技术和区域转型需求,在现有学科的基础上,打破学院、学科之间的壁垒,凝练特色学科方向,培育新兴交叉学科,形成新的学科增长点。培育人工智能、电子信息等领域新兴交叉学科,支持面向生命健康、环境安全、能源装备和智能制造等交叉领域的学科建设与发展。
二、实施学科平台分级建设,促进高水平平台发展
实施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创新研究院、工程中心等建设,培育有特色的高水平校级平台,助力省部级平台的培育和申报,持续提升学科的自主创新能力及学科影响力。
加强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及以上高水平平台建设,有效服务国家及上海市重大战略需求。主动对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及产业转型升级,在香精香料化妆品、新材料等领域建设1-2个国家级平台(含共建),努力打造国内领先的科研创新基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主动对接上海市重点产业需求,在相关领域建设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全方位构建产学研协同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创新体系,提升学科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依据学科分类建设与发展,构建相对应的分类学科评价体系。定期跟踪ESI、软科等学科评价指标,关注相关学科在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成果获奖、学术论文、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的关键指标及对标情况,建立明确规范、可操作的学科分类评估指标体系;通过软科、中国知网等平台实行动态监控机制,引入全国学科评估、软科等第三方评估手段,有效跟踪学校学科建设情况。
完善学科绩效评价机制,强化以质量为导向的学科评价与奖励机制;重点考核学科建设成效与学科建设方案的契合度、标志性量化建设目标的完成情况、第三方评价中学科的提升情况、学科发展的后续力量等;尊重评价体系中的学科差异和多样性的要求,逐步构建起可持续发展的学科分类评价指标体系。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