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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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

索取号:G022-1001000-2021-2176    发布时间:2021-06-23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文



上应人〔202113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关于印发《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21615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属公办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1891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试行市属高校教师分类考核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沪教委人〔201654号)文件精神,开展学校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第二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

第三条 专任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价,按照教师主要成果侧重,分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和技术推广型四个类型。

第二章 申请基本条件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一)申报教授

具有博士学位,并担任5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8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9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者具有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11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

(二)申报副教授

具有博士学位,并担任2年及以上讲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5年及以上讲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7年及以上讲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者具有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8年及以上讲师职务;博士后出站人员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的时间可视同于担任讲师职务的年限。

(三)申报讲师

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硕士学位,并担任2年及以上助教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3年及以上助教职务;具有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且通过硕士研究生主要学位课程,并担任5年及以上助教职务。

除从事公共基础课(公共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公共外语、公共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等)以及艺术学科专业教学的教师外,凡19621231日之前出生的教师受聘教授,应具有硕士学位;凡19631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受聘教授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教授应具有硕士学位。

任职年限起止时间为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之日起到2021630日;成果认定截止日期为2021630日;任职年限、学历(学位)不满视为破格。

第五条 外语与计算机要求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前置条件。申报人员可自行提供能反映自身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材料,供评审时参考。

第六条 任期内考核要求

任现职期间,聘期考核及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若年度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第七条 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申报教师职务(含实验师系列、思政系列)任职资格者必须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第八条 培训要求

学校转型发展中,有“双师”型教师培养要求的学院,其教师晋升高一级职务时需符合“双师”型教师要求(上应人〔20165号)。

第九条 转评要求

201611日起公示录用的新进人员,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1年及以上并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可转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转评需继续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3年及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其担任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可与担任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连续计算。担任同级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和教师职务期间取得的成果均可作为评审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

第十条 对前两年已连续参加专业技术职务外送评议未获通过的教师,须停一年方可再次申报。

第十一条 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由两名以上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近3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同时须满足学校规定的破格条件。破格年限一般不超过1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具体条件参见《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162号))可不受此限制。

第十二条 晋升中级职务时至少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文章(以考代评系列除外)。

第十三条19631231日之前出生的人员(女性为19681231日之前出生)申报中级职称,可以参照《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号)、《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58号)、《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等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进我校时间至少满一年;对于校外引进的优秀或者特殊高层次人才可以直接参加高级专业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

第十五条 申报实验师系列、思政系列、图书系列、高教研究系列、档案系列等人员的学历要求,按照申报相应教师职称系列的学历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所有入围成果均指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取得的成绩。正式出版学术论文的发表日期必须在任现职且近五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的文章方可作为入围条件,但仅限于“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中一人使用。统招统分硕士、博士在读期间的文章不能作为申报高一级职务的入围条件。论文项目等级划分、科研项目累计到款由科学技术研究院认定。

第十七条 经校内外专家评议,确认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符合职务任职条件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评议表决结果有效期为3年。

第十八条 除“双肩挑”人员外的行政管理人员(国家工资对应岗位)(硕士及以上学历的近三年在专业技术岗位(校内工资对应岗位)工作两年及以上,学士及以下学历的近五年均在专业技术岗位(校内工资对应岗位)工作),可以申报晋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全部评议通过人员必须转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才能聘任。

第十九条 专任教师晋升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至少1担任兼职辅导员、社团指导教师、班导师等学生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第二十条 在任现职的近五年,凡已参加“教师专业发展新工程”中的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且考核通过的专任教师,或通过学校认定的“双师”型的专任教师,或仅教授公共基础课的专任教师,在晋升高一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免于工程(社会)实践评议考核。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评审(审定)过程的公平、公正,评审(审定)委员会成员、学科评议组成员,凡亲属等利益相关人为当年度评审(审定)对象的,本人必须主动回避。工作人员中凡本人或亲属等利益相关人为当年度评审(审定)对象的,本人也必须主动回避。

第二十二条 关于师德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属公办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高等学校教师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应作为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的首要标准,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申报人员,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2.学术不端行为具体包括:

1)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2)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3)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

4)伪造注释;

5)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

6)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

7)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3.对学术不端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1)评议过程中发现的,中止评议;

2)评议结束后发现的,取消评议结论;

3)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4)学校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 第三次及以上参加评议的人员评议费自理,其他人员评议费用按照教委评估院标准参照执行,不足部分由学校承担。非教师系列参加评议人员的评议费自理。

第三章 评议与聘任程序

第二十四条 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个人申请,学院(部)审核推荐,学校评审聘任的程序。

(一)个人申请,学院(部)审核推荐;

(二)学校资格审查小组(或思政相关考评(考核)小组)、教育教学能力考评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审核材料;

(三)学校将通过校内审核的申报人员评审材料外送,由同行专家对其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进行评议;

(四)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经外送评议的结果达到学校规定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员(含教学型、技术推广型、思政、高教研究等各系列),学校按理工科、人文艺体及其他系列两个分组对其进行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投票表决,并对其中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副高级职务的人员进行面试答辩;

(五)学校对通过学校学术委员会投票表决的人员进行工程(社会实践评议考核

(六)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对中高级拟聘任人选投票表决,经公示后确定聘任人选。

未经学校同意在校外申报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在本校期间通过校外评审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作为校内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二十专业技术职务聘时间安排

1.2021615-2021620

拟晋升职务人员向所在学院(部)提交报名申请,并在各学院(部)汇总的《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报名汇总表》上签字。将《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学历认证报告(一份)、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文章期刊复印(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全文,一份)、《教师职称晋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申报表》(一份,限专任教师(不含实验员辅导员))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印发《教师职称评审教育教学能力的考评办法》的通知)递交学科所在学院(部)。

2.2021621-202174

各学院(部)对拟晋升职务人员的思想品德、教育教学能力以及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进行考察,由聘任领导小组提出初步推荐意见,公示拟推荐晋升职务人员名单及其相关材料一周,并将通过人员名单(学院盖章签字)、《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一式两份)、《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务思想政治考核表》(一份)、《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教学考核表》(一份,专任教师实验员系列)、《教师职称晋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申报表》(一份)、《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报名汇总表》交人事处。

3.202175-202179

各学院(部)公示通过的拟推荐晋升职务人员本人将《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申报人员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提交材料一览表》、论著、科研成果、检索证明、科研经费到账证明、产学研证明等必备材料交人事处(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8)

4.2021710-20211015

1.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评(限专任教师系列)。

2.学校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师德审核。

3.学校教师工作部对双师型申报人员进行认定。

4.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对申报人员进行科研学术水平审核

5.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材料复核。

6.公示学校审核全部通过的拟晋升职务人员名单及其相关材料一周,收取评审费(限高级职称申报人员)。

5.20211016-20211216

学校将审核通过的高级申报人员的材料外送,由同行专家对拟晋升职务人员的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进行评议。

6.20211217-20211231

学校学术委员会对于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经外送评议结果达到学校规定基本条件的人员进行评议、投票表决,并对其中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副高职务的人员进行面试答辩。

学校对学校学术委员会通过的人员进行工程(社会)实践评议考核。

7.202211-2022119

1.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对拟聘人员投票表决,确定聘任人员,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2.
受理申报人员的申辩、复议。
3.
学校发文公布聘任名单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申报教学型教授、副教授业绩基本条件

2.申报教学科研型教授、副教授业绩基本条件

3.申报科研型教授、副教授业绩基本条件

4.申报技术推广型教授、副教授业绩基本条件

5.申报“实验工程型”教师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基本条件

6.破格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基本条件

7.学校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细则

8.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报送细则

9.主要学术、技术成果陈述提纲(面试答辩)


附件1


申报教学型教授、副教授业绩基本条件

申报教学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能根据本学科发展前沿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改革和创新教学内容,掌握和更新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教学,在教学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申报教学型教授业绩基本条件

1.从事本科教学15年以上,其中在本校任现职5年及以上。每年教学工作量饱满,符合或超过所在学院(部)教学型教师教学工作量,近五年未发生教学事故。

2.任现职以来年度和聘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近五年至少1次获校年度考核优秀。

3.任现职以来每学年平均主讲两门及以上理论课程(公共基础课或学科大类基础课),或长期主讲公共基础课。教学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好,教学水平高,业绩显著。近五年(不含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至少有6门次课程学生评教成绩列入全校前10%,且每门次课程学生评教成绩均未列入全校后50名。

4.以第一(通讯)作者公开发表4篇及以上教研论文,其中至少2篇被核心期刊收录。

5.以第一(通讯)作者在本学科公开发表3 篇及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被SCI/EICSSCI等重要期刊收录。

6.主持一项国家级或主持两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至少完成一项)。

7.近五年以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为第一单位获得上海市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或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1项国家级(排名前3/2项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的教学成果奖,或主持获批1门国家级一流课程,或上海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申报教学型副教授业绩基本条件

1.从事本科教学8年以上,其中在本校任现职5年及以上。每年教学工作量饱满,符合或超过所在学院(部)教学型教师教学工作量,近五年未发生教学事故。

2.任现职以来年度和聘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近五年至少1次获校年度考核优秀。

3.任现职以来每学年平均主讲两门及以上理论课程(一般为公共基础课或学科大类基础课),或长期主讲公共基础课。教学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好,教学水平高,业绩显著。近五年(不含2020-2021学年第学期)至少有4门次课程学生评教成绩列入全院前20%且五年内督导听课成绩优良,且每门次课程学生评教成绩均未列入全校后50名。

4.以第一(通讯)作者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教研论文,其中至少1篇被核心期刊收录;或者公开发表1篇教研论文并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公开出版1本教材(或专著、译著)。

5.以第一(通讯)作者在本学科公开发表2 篇及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被SCI/EICSSCI等重要期刊收录,或作为主持人或主要成员(排名前3)承担至少一项本学科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一项市教委系统及以上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

6.承担一项校级(主持人)或市级(排名前3)及以上教学建设改革项目或高教研究项目并通过验收。

7.近五年获得以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为第一单位的以下奖项之一:

1)获得了学校“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师德标兵”、或市教委系统及以上颁发的教学荣誉称号;

2)获得一项市教委系统及以上颁发的教学奖项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

3)主持获批1门上海市一流课程;

4)指导学生获得一项I竞赛二等奖或II类竞赛一等奖(参照上应教〔201769号)及以上;

5)指导学生申请并授权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本人排名前3)。




附件2


申报教学科研型教授、副教授业绩基本条件

申报教学科研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在本学科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前沿动态,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教学,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组织能力。

一、申报教授业绩基本条件

学科类别

必备要求(满足所有条件)

可选要求(满足之一即可)

理工类

1.发表3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含青年项目)及以上,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至少完成1项)及以上。

3.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款100万及以上。


1.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授权。

2.获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1)、或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2)、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3)、或国家级(排名前5)、或2项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3)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含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

3.发表3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4.主编(或副主编)在国家级出版社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5.获得上海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人文社科类

1.发表3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含青年项目)及以上,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至少完成1项)及以上

3.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款文科24万、管理40万及以上。

1-5同上。

6.以第一完成人的高水平决策咨询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采纳2项及以上。

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1.发表3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含青年项目)及以上,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至少完成1项)及以上

3.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款24万及以上。

1-5同上。

6.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的理论版上发表文章1篇及以上,或在《解放日报》、《文汇报》的理论版上发表文章2篇及以上。

艺术类

1.发表3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含青年项目)及以上,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至少完成1项)及以上;或独立完成的作品在国家级文化主管部门(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协、中国包装联合会、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等)举办的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独立完成的作品在省部级文化主管部门(文化局<>、美协、文联等)举办的竞赛中获三等奖2项及以上。

3.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款100万及以上。

1-5同上。

6.独立完成的作品被省部级以上(美协、画院、图书馆)收藏2项及以上。



二、申报副教授业绩基本条件

学科类别

必备要求(满足所有条件)

可选要求(满足之一即可)

理工类

1.发表2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含青年项目)及以上,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3.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款50万及以上。

1.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2.获省部级(排名前3)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含优秀产学研成果奖)奖励。

3.发表2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4.主编(或副主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5.获得校教学名师奖。

6.在国家一级出版社独立出版学术译著1部。

人文社科类

1.发表2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含青年项目)及以上,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体育类独立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在省部级以上教育等主管部门(教委<教育厅>、文化局<>、体育局等)获得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或具有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3.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款文科12万、管理24万及以上。

1-6同上。

7. 以第一完成人的高水平决策咨询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采纳1项及以上。

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1.发表2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含青年项目)及以上,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3.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款12万及以上。

1-6同上。

7.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日报》、《文汇报》的理论版上发表文章1篇及以上。

艺术类

1.发表2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2.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独立完成的作品在省部级及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文化局<>、美协、文联等)举办的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

3.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款50万及以上。

1-5同上。

6.独立完成的作品被省部级以上(美协、画院、图书馆)收藏。


注:数学学科的专任教师如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含青年项目)及以上,可按照12的纵、横向项目经费折算比例,合计科研到款,在经费差额不到10万元的前提下,可以增加一篇高水平SCI论文抵算不足经费部分。

附件3


申报科研型教授、副教授业绩基本条件

申报科研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在本学科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深厚的研究积累,能提出本学科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团队组织能力。

一、申报教授业绩基本条件

学科类别

必备要求(满足所有条件)

可选要求(满足之一即可)

理工类

1.发表5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3篇被SCIEI等重要检索收录)。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至少1项面上项目)及以上,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4项(至少完成1项)及以上,且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款200万及以上;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款500万及以上。

1.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3项及以上授权。

2.获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1)、或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2)、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3)、或国家级(排名前5)、或2项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3)的科研成果奖励(含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

3.发表3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4.主编(或副主编)在国家级出版社公开出版学术专著2部及以上。

人文社科类

1.发表5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3篇被A&HCISSCICSSCI等重要检索收录)。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至少1项面上项目)及以上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至少完成1项)及以上,且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款文科48万、管理80万及以上。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款200万及以上。

1-4同上。

5.以第一完成人的高水平决策咨询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采纳2项及以上。






二、申报副教授业绩基本条件

学科类别

必备要求(满足所有条件)

可选要求(满足之一即可)

理工类

1.发表3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2篇被SCIEI等重要检索收录)。

2.主持国家面上项目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至少完成1项)及以上,且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款100万及以上。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款250万及以上。

1.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授权。

2.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

3.发表2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4.主编(或副主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人文社科类

1.发表3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2篇被SSCICSSCI等重要检索收录)。

2.主持国家面上项目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至少完成1项)及以上,且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款文科24万、管理40万及以上。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款100万及以上。

1-4同上。

5.以第一完成人的高水平决策咨询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采纳1项及以上。



附件4


申报技术推广型教授、副教授业绩基本条件

申报技术推广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经验,具有承担重大横向技术研究开发课题、推广与转化重大科技成果的能力,在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创作与设计等方面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申报教授业绩基本条件

必备要求(满足所有条件)

可选要求(满足之一即可)

1.发表3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2.主持完成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7项及以上,并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A级认定(年利润超过100万元)。

1.单项转化项目到款500万及以上。

2.转化项目累计到款1000万及以上

3.获省部级三大奖项及以上的技术转移奖项(国家级奖项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4;省部级奖项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1)。


申报副教授业绩基本条件

必备要求(满足所有条件)

可选要求(满足之一即可)

1.发表2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2.主持完成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5项及以上,并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A级认定(年利润超过100万元)。


1.单项转化项目到款250万及以上。

2.转化项目累计到款500万及以上

3.获厅局级及以上的技术转移奖项(排名前3)。


附件5


申报“实验工程型”教师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基本条件

申报“实验工程型”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要求在实验教学一线岗位上工作,且任现职以来在实验教学、指导学生创新实践活动以及产学研等方面有突出业绩。

需符合以下条件:

1.任实验师以来年度和聘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1次校年度考核为优秀。

2.任现职以来的近五年,以第一(通讯)作者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岗位相关的研究论文,且承担校级实验室建设项目(排名前2位)或至少参与过一项市级及以上实验室建设项目(排名前3位)。

3.任现职以来的近五年取得的业绩(以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为第一单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款经费100万元及以上;

2)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至少获得3项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大学生创新实践类竞赛市级一等奖或国家级奖项;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2项及以上国际或者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未发生过专利权相关变更);

4)国家级奖项获得者(持有证书);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前2);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7)、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前2)。



附件6


破格申报教师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基本条件

破格包含学历(学位)破格、年限破格,破格申报对象应为学术水平和能力特别优秀、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教师。

破格申报人员在符合破格基本条件和相应类型、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必要条件(参照附件1-附件4的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破格申报教授(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项目(排名前3,以获奖证书为准);

2.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邓小平理论和宣传优秀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等二等及以上奖项(排名前2,以获奖证书为准)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及以上(排名前3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及以上(排名前2);国家级优秀教材奖二等及以上(主编且本人承担8万字以上);或省级优秀教材奖等奖(主编且本人承担8万字以上)

4.第一作者发表SCI一区期刊论文1篇或ESI高被引论文1篇(理工科类),或者第一作者发表TOPSSCIA&HCI期刊论文2篇,或ESI高被引论文1(人文社科类);

5.艺术类:独立完成的作品在国家级举办的展览中获奖3以上或展示6以上;或独立完成的作品在省(直辖市)级举办的展览中获二等奖以上有6以上;或在省(直辖市)级及以上有关设计方案中标6以上。

二、破格申报副教授(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及以上项目(排名前5,以获奖证书为准)

2.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邓小平理论和宣传优秀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等三等及以上奖项(排名前3

3.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及以上(排名前5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等及以上(排名前3,或国家级优秀教材奖三等及以上(副主编以上且本人承担8万字以上)或省级优秀教材奖等及以上奖项(主编且本人承担8万字以上)

4.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项及以上,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及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

5.第一作者发表TOP期刊论文1篇(申报科研型人员需2篇)(理工科类),或者第一作者发表TOPSSCIA&HCI期刊论文1篇(人文社科类);

6.艺术类:独立完成的作品在国家级举办的展览中获奖1以上或展示3以上;或独立完成的作品在省(直辖市)级举办的展览获三等奖以上有3以上;或在省(直辖市)级以上有关设计方案中标4以上;或独立完成的作品在省(直辖市)级以上举办的展览中展示作品5以上




附件7


学校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细则

一、项目及经费认定说明


项目认定

经费认定

国家级项目

认定1

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时间在任现职内,且项目应结题时间在任现职以来近五年。

认定2

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时间在任现职以来近五年。

作为项目负责人在任现职以来近五年立项的国家级项目,经费认定为项目款金额。其余国家级项目经费认定为任现职以来近五年的实际到款金额。

省部级项目

认定1

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时间在任现职内,且项目应结题时间在任现职以来近五年。

认定2

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时间在任现职以来近五年。

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省部级项目,经费认定为任现职以来近五年的项目实际到款金额。

横向项目


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横向项目,经费认定为任现职以来近五年的项目实际到款金额。

 注:纵向项目认定以项目任务书为准。

二、专利认定说明

以第一发明人(或独立)拥有国际或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且未发生过专利权相关变更。

三、文章认定说明

 “高水平学术论文”限指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重要期刊论文,所有会议论文不作为入围条件。


附件8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报送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2021年有关评议范围及条件等按照《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聘实施办法》执行

评议材料报送要求

1.综合材料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表》(一式二份);

2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正高一式六份,副高一式四份);

3《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正高一式六份,副高一式四份,电子文档发送至fxy@sit.edu.cn);

4报送代表作材料:正高六套,副高四套(其中至少有一套原件,其余为复印件);

5检索证明正高一式六份,副高一式四份,请使用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文献服务部的检索证明

6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申报人员提交材料一览表》(电子文档发送至fxy@sit.edu.cn);

7 双师型教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见上应人〔20165号)

以上(2)-(7)由申报者本人直接递交人事处。

2.个人佐证材料(一份,均为复印件。原件由人事处审核后返还)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3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证书。

3.报送材料填写要求

1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以下简称“评议表”)填写相关说明:

 ①填写《评议表》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②封面,“申报学科”按二级学科填写,学科名称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部19976月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训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③1页,“外语程度”按申报职务所要求的等级填写;

 ④4,“任现职且近五年以来论著、科研项目统计一览表”,需填写真实数量并有相关支撑材料,相应的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等需在第5页“发表论文、著作一览表”及第6页“科研成果等一览表”表中体现;

 ⑤5页,填写已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所有填写的论文、著作需向所在学院(部)提供原件,学院(部)审核填写内容是否与原件一致;

 ⑥6页,需申报者及学院(部)审核人签字、盖章;

 ⑦14-15页不需要填写,打印时注意分成两页;

 ⑧表格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不能改变格式、大小及页码。

2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填写相关说明

申报正高级职务:提供材料最多不超过7篇(本、项),请申报者在递交材料上注明①、②、③、④、⑤、⑥、⑦,序号应与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成果登记表的顺序一致,前3篇应与《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评价内容一致。

申报副高级职务:提供材料最多不超过5篇(本、项),请申报者在递交材料上注明①、②、③、④、⑤,序号应与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成果登记表的顺序一致,前3篇应与《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成果登记表》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评价内容一致。

3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申报人员提交材料一览表

 ①请严格按照表格示例格式填写;

 ②本表格不必打印,电子文档发送至fxy@sit.edu.cn即可;

 ③“提交核心期刊论文”一栏“3液压与气动200308 200711 200604”中表示3篇文章发表在《液压与气动》期刊上,后面分别是发表日期。如果论文被SCIEISSCIA&HCI等收录的,加上SCI等备注。

4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①报送材料复印件要求

学术论文: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并在目录中用彩笔标注本人姓名。如要求论文被SCIEISSCIA&HCI等收录的,需提供收录检索证明;

教学、科研成果、专利:作为主要完成人的教学、科研成果要求提供鉴定或者验收证明,或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②报送论文(著作)均为正式出版,清样和录用通知不能作为报送论文(著作);

 ③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二等)、科研启动经费、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项目(含经费)不作为入围条件。

其他

1.关于学术论文等的认定日期:正式出版学术论文的发表日期必须在任现职且近五年以来

2.应聘者提供给专家评议在本校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超过两篇。

3.报送的代表作材料须是申报对象本人完成的论著(仅指第一版)和科研成果,申报对象担任主编或主审,必须由出版社或副主编出具证明其直接承担的内容(如章节、字数等),并注明排名。

4.国内重要学术刊物系指《中文核心刊物要目总览201120142017版》各版核心期刊索引中的期刊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不包括扩展版和来源集刊)收录的刊物,仅指正刊,不包括正刊以外的其他版本。学术论文发表刊物是否系重要学术刊物,以论文发表日期为准。国外英语版重要学术刊物系指SCIEISSCIA&HCI等检索源期刊。

5.学术专著(仅指第一版)不包括论文集或译著。

6.非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规定的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参照教师系列执行。

7.应满足规定任职年限系指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年限。



附件9


主要学术、技术成果陈述提纲(面试答辩)

(供参考)

1.陈述本人学科研究方向、领域及主要贡献。

2.陈述任现职以来承担的科研、教学项目情况。

3.陈述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等情况。

4.陈述任现职以来其它获奖情况。

注:个人陈述使用PPT,时间为-分钟
















直接箭头连接符 2直接箭头连接符 1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6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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