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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法治工作测评方案

索取号:G022-0801000-2022-2024    发布时间:2022-07-13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印发《上海应用技术

大学法治工作测评方案》的通知


校属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高校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教委委托市教育评估院组织实施上海市高校法治工作测评,并将学校法治工作测评结果纳入分类评价中予以相应赋分。

根据测评要求,学校制定了《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法治工作测评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 海 应 用 技 术 大 学

202277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法治工作测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学校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加强高水平应用创新型大学法治工作,在巩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全面深化依法治校工作,持续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工作目标

以法治工作测评为契机,进一步提高站位,将学校法治工作置于国家法治工作的全局中谋划,将其与高水平大学建设和高校分类评价工作协同推进,紧紧围绕测评指标体系开展自评自测,切实抓好制度建设、体制机制、宣传教育、权益保障等各项工作,持续强化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努力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工作依据

(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208号)

(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的通知(教政法厅〔20211号)

(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的通知》(沪教委法〔20224号)

三、测评组织实施

(一)测评周期

法治工作测评以两年为周期开展,第一周期为20222023年。

1. 2022年为普测阶段,通过开展学校自评、组织专家评议等方式对学校法治工作进行全面性测评。市教委将根据学校法治工作测评结果,对其分类评价予以相应赋分。

2. 2023年为督促整改阶段,针对前一年学校在开展法治工作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追踪评估。

(二)测评专家评议方式

1. 为保证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市教委委托市教育评估院负责测评工作的具体实施,采用定量与定性,通讯与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开展法治工作测评。

2. 2022年普测阶段以通讯评议方式为主。在专家通讯评议过程中,如发现无法根据学校提交的相关材料对其法治工作进行科学有效评价,将通过视频会议、实地走访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学校法治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后作出评价。

3. 2023年督促整改阶段以专家集中评议和实地评估方式为主,将根据学校提交的法治工作整改措施及其落实成效的相关材料进行评价,并视情况开展实地评估,检查落实法治工作整改措施的相关情况。

四、测评工作时间安排

(一)202269月,学校根据市教委要求,组织开展本年度学校法治工作自评,其中91225日期间,学校根据市教委和评估院要求,组织师生对本校法治工作成效和法治工作认可度进行测评,完成《法治工作成效满意度调查问卷》。

(二)2022930日前,学校完成本年度学校法治工作自评,并向评估院递交相关自评材料。

(三)2022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评估院遴选参与本年度测评工作专家,组织专家采用通讯评审方式对学校法治工作进行测评专家评审。

(四)202211月中旬,评估院组织专家,对通讯评议中专家认为需要进一步了解并核实法治工作实际情况的问题,以视频会议或实地走访形式进行核查。

(五)202211月中旬至下旬,评估院汇总专家评分与意见、调查问卷情况以及视频会议与实地走访情况,完成对本年度学校法治工作测评的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市教委。

(六)202212月,市教委审核本年度学校法治工作测评的综合评价情况,审定后将相关评价意见及整改要求反馈学校

五、测评材料提交

(一)按照测评工作整体安排,2022930日前,学校需完成本年度法治工作自评,并向评估院递交《上海市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年度报告表》《上海市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自评表》《上海市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自评报告》、上海市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相关实证支撑材料、学校法治工作特色与亮点相关材料。

(二) 除指标体系中另有特定时间限制的指标外,以上测评材料涉及的内容时间均为:2021912022831日。

(三)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以上要求和时间节点,对照《上海市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自评表》的工作分工完成相关工作自评,围绕具体测评指标,每个三级指标提供80012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同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如会议照片、记录、新闻链接、规章制度、案例分析材料等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无误,将文件打包后于826日前发至校办汪文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