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印发《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教政法〔2016〕1号)文件精神,并根据《上海市教育法治建设“十三五”规划》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法〔2017〕14号)任务和要求,学校已于2018年10月申报创建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拟用一年时间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为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教育大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家及上海市有关依法治校创建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进程,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推动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学校通过创建、自查、专家评审、行政部门复查以及第三方评估、社会评价等多元考核机制,在“十三五”中后期使学校全面达到依法治校要求,切实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水平,增强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党和国家各项教育方针贯彻落实。
三、重点任务
主要围绕“建章立制”“内部治理结构”“依法治校组织领导”“依法规范办学”“师生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
1.建章立制。按照《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章程》,全面梳理规章制度;制定针对现行制度的“废改立释”计划;制定学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建立规章制度汇编公布制度;建立章程及制度实施监管机构,监督学校事务执行情况;建立健全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2.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促进校级会议决策规范化;完善党代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运行机制;完善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及重大决策的征求意见、科学论证、风险评估、监督执行等机制,决策程序科学民主,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完善;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确保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事务管理中正常行使学术权利;推动校内管理流程再造,明确各部门的权限与职责,提高行政效率;扩大学院办学自主权,明确学院在经费投入、人事聘任、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资源运行等方面所承担的目标和责任,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管理;完善二级单位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代会等制度。
3.依法治校组织领导。健全学校法制部门人员配备和工作职责,不断完善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将依法治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考核等。
4.依法规范办学。完善招生内部制衡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招生活动规范透明;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不擅自开设需要上级部门批准的课程或教学项目;依法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活动;制定开展科研活动的管理规范,建立学术评价制度,制定处理学术纠纷的规则与流程;依法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及对外投资经营的相关规则,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制定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5.师生权益保护。完善职务评聘、评奖评优、继续教育、奖惩考核等制度,保障教师待遇,促进教师发展;健全校内教师申诉或调解等相关救济制度并有效落实;完善相对独立的学生申诉处理机构,有明确的学生申诉规则,依法保障学生享有的申诉权利;完善校内信访、调解等争议解决机制,妥善处理校内纠纷,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6.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普法规划或工作计划,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完善领导学法制度,校领导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学习与培训;完善教师学法制度,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校外各级各类法治培训,并开展校内教职员工普法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校内各项普法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等。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处长、师生代表等担任成员,秘书处设在校办。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规划学校创建工作的总体方案,对创建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和督查。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各项要求,分解落实“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任务,协调推进各阶段工作,起草有关文件。
五、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
(一)工作计划阶段(2018年10月-2019年2月)
1.成立“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2.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形成“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方案。
3.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4.牵头部门根据指标分解要求,依据学校《章程》和有关文件精神梳理2016年以来现行规章制度,形成“废改立释”制度清单。
5.牵头部门根据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
(二)制度修订、整理与宣传阶段(2019年3月-9月)
1.制定学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各职能部门根据“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开展规章制度“废改立释”工作,并完成各指标和年度报告表支撑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3.参照学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依据学校新修订的制度,二级学院修改完善相关制度。
4.全面落实个别访谈、集体访谈、资料查阅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三)专家进校阶段(2019年10月)
(四)完善提高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9月)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