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文件
上应学〔2023〕61号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专职辅导员
管理七级岗聘任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的精神,进一步增强专职辅导员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专职辅导员双线晋升实施办法》(上应委〔2019〕15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同意,现就开展我校2023年专职辅导员管理七级岗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管理七级岗辅导员任职条件
1.工作及任职年限:须在本校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6年及以上,已经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
2.工作业绩:须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并至少有1次“优秀”以上,且辅导员年度考核至少有3次为“优秀”,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二、竞聘职数
本次专职辅导员管理七级岗竞聘职数:2个。
三、组织架构
为做好专职辅导员管理七级岗聘任工作,学校成立2023年辅导员管理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王 瑛
成 员:王占勇 田怀香 袁 翔 王 真(列席)
秘 书:洪月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袁翔同志兼任。
四、聘任工作程序及时间节点
1.2023年5月30日——6月4日,符合管理七级岗任职条件的辅导员提出聘任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提交各学院(部)党组织;由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初步审定并将初步审定同意的申请表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2.2023年6月5日——6月13日,学校辅导员管理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并报人事处。
五、其他
1.各学院(部)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专职辅导员管理岗位聘任工作,要将此项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学院(部)的初步审定工作需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2.本次聘任工作所指的专职辅导员任职时间为在我校担任专职辅导员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3.认定后的管理七级岗辅导员任职时间由人事处确定。
附件: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专职辅导员管理七级岗申请表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23年5月29日